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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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7-13 至 2023-07-31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 (略) 撰写人: 李畅
(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61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预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期满后无息返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4日 11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昌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鹏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7-13 至 2023-07-31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 (略) 撰写人: 李畅
(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61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预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期满后无息返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4日 11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昌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鹏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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