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金龙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肇庆市高要区南湾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金龙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肇庆市高要区南湾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10: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高要区金龙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 (略) 高要区南湾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 高要区金龙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 (略) 高要区南湾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于2023年7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的文件要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2项目负责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略) 外企业要求一级);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调整为:“4.2项目负责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五、投标方式及时间”:
1.投标时间:2023年07月22日00 时00 分至2023年08月11日09 时00分
5.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00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 时00分
8.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
9.签到时间:2023年08月11日08:30至09:00
1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 时00分
调整为:
1.投标时间:2023年07月22日00 时00 分至2023年08月15日09 时00分
5.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00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 时00分
8.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9.签到时间:2023年08月15日08:30至09:00
1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 时00分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略) 高要区农业农村局
(略)
2023年7月24日
发布时间:2023-07-25 10: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高要区金龙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 (略) 高要区南湾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 高要区金龙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 (略) 高要区南湾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于2023年7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的文件要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2项目负责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略) 外企业要求一级);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调整为:“4.2项目负责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五、投标方式及时间”:
1.投标时间:2023年07月22日00 时00 分至2023年08月11日09 时00分
5.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00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 时00分
8.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
9.签到时间:2023年08月11日08:30至09:00
1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 时00分
调整为:
1.投标时间:2023年07月22日00 时00 分至2023年08月15日09 时00分
5.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00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 时00分
8.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9.签到时间:2023年08月15日08:30至09:00
1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 时00分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略) 高要区农业农村局
(略)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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