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3年教职工体检医疗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3年教职工体检医疗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2023-0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3D174C050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科技 (略) 2023年教职工体检医疗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
澄清招标文件第24页“21.投标保证金 21.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1.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1.3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在投标时装入电子文件信封密封提交:
(1)从投标人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采购包(如有)汇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
2)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项目编号和采购包(如有)。
(2)用“保函”形式提交的:
“保函”内容、格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2)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1.5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21.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 时退还的除外。
21.8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21.9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21.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澄清公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科技 (略) 工会委员会
地址: (略) 番 (略) 新路北段669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02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先烈中路1 (略) 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黎小姐、张工 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张工
电话:020-*、020-*
(略) (略)
2023年07月25日
2023-0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3D174C050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科技 (略) 2023年教职工体检医疗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
澄清招标文件第24页“21.投标保证金 21.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1.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1.3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在投标时装入电子文件信封密封提交:
(1)从投标人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采购包(如有)汇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
2)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项目编号和采购包(如有)。
(2)用“保函”形式提交的:
“保函”内容、格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2)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1.5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21.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 时退还的除外。
21.8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21.9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21.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澄清公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科技 (略) 工会委员会
地址: (略) 番 (略) 新路北段669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02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先烈中路1 (略) 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黎小姐、张工 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张工
电话:020-*、020-*
(略) (略)
2023年07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