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南区域房地产的挂牌招租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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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南区域房地产的挂牌招租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略) 驿城区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原驻马店南方 (略) 厂区)南区域房地产的挂牌招租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通过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于2023年7月14日发布挂牌招租信息, (略) 驿城区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原驻马店南方 (略) 厂区)南区域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挂牌期限:2023年7月14日至23年7月25日17时。截至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我分公司对标的资产延期挂牌7个工作日,并发布本补充公告如下:

我分公司拟对持 (略) 驿城区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原驻马店南方 (略) 厂区)南区域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2022年3月9日, (略) (略) 下达了编号为(2021)豫17执恢3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略) 国用(2011)第8595号、8596号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驻房权证字第*号至驻房权证字第*号的十四处工业房产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原驻马店南方 (略) 厂区)抵偿给中国东方 (略) (略) 。该标的资产系抵债财产,我分公司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 (略) (略) 下达的编号为(2021)豫17执恢31号执行裁定书所确认,我分公司对相关权证的办理情况不保证,其中南、北区域所有有证资产情况如下:

权证编号

坐落

性质/用途

面积(㎡)

备注(区域划分,已实际为准)

驻市国用(2011)第8595号

风光路南段东侧

工业土地

163,759.63

驻市国用(2011)第8596号

风光路南段东侧

工业土地

79,715.80

小计

243,475.43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6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5,654.05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7号车间1层101

车间

7,175.30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3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7,649.01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8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6,525.20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9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16,031.16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2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7,655.67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3号宿舍楼1至5层01-0501

宿舍

2,365.65

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1号宿舍楼1至5层01-0501

宿舍

2,365.65

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4号宿舍楼1至6层01-0601

宿舍

5,947.20

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2号宿舍楼1至5层01-0501

宿舍

2,365.65

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5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9,997.92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1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7,649.01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4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7,649.01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办公楼1至15层01-1501

办公用房

10,021.13

北区

车间及附属用房小计

75,986.33

办公用房及宿舍小计

23,065.28

小计

99,051.61

本次招租为南、北区域分开招租。南、北区域如下图所示:

现拟于2023年7月25日起在中原金融资产 (略) 公开挂牌招租。该资产 (略) 网站http://**或中原金融资产 (略) 网站http://**查阅。

有意承租者, (略) 或中原金融资产 (略) 咨询详细情况,并于2023年8月3日17时前向中原金融资产 (略) 指定账户缴纳126万元竞价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携带有关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持有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公民(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原金融资产 (略) 办理竞价手续,或查阅相关资料。

标的资产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及签约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实际为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年租金的10%),承租方最晚应于合同满3个月之前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并购买当年财产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首年支付9个月租金(免除3个月租金),前期已缴纳保证金转为向承租方支付的首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承租方以后每年最晚应于上一年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本年租金并购买当年财产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出租方指定帐户。具体支付细节详见《竞价须知》, (略) 咨询。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0年,从《租赁合同》(以实际为准)签订日起算,前五年为固定租金,第六年开始依双方协商情况对租金进行调整。租赁期首年免除在装修期间(三个月)的租金。

租赁期间资产维护、税费承担: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需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需征得出租书面同意。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等日常费用,负责租赁财产的维修及维护并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在租赁结束后将租赁物归还出租方。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承租及因厂区分割出租等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

标的资产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承租方实际使用和土地规划用途不符而导致的所有后果,出租方概不负责。

承租方承租期间因经营及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交易对象: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竞价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出租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标的资产出 (略) 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或变相竞价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

金交中心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371-*

中国东方联系人:焦先生、万女士

联系电话:0371-*、0371-*

电子邮件: *@*ttp://**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监察部门)

037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

特别声明: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3年7月25日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竞价人需缴纳126万元竞价保证金,价高者得,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成交后保证金转化为首年租金。具体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价公告与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承租及因厂区分割出租等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我分公司不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因承租方实际使用和土地用途不符而导致的行政处罚等情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六)竞价人资质审核流程、具体竞价流程及规则、补登公告后相关交易流程等安排详见《竞价公告与须知》以及登录中原金融资产 (略) 网站http://**查看相关内容。

(七)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3年07月25日

, (略) ,驿城区,驻马店

中国东方 (略) (略)

(略) 驿城区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原驻马店南方 (略) 厂区)南区域房地产的挂牌招租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通过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于2023年7月14日发布挂牌招租信息, (略) 驿城区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原驻马店南方 (略) 厂区)南区域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挂牌期限:2023年7月14日至23年7月25日17时。截至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我分公司对标的资产延期挂牌7个工作日,并发布本补充公告如下:

我分公司拟对持 (略) 驿城区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原驻马店南方 (略) 厂区)南区域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2022年3月9日, (略) (略) 下达了编号为(2021)豫17执恢3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略) 国用(2011)第8595号、8596号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驻房权证字第*号至驻房权证字第*号的十四处工业房产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原驻马店南方 (略) 厂区)抵偿给中国东方 (略) (略) 。该标的资产系抵债财产,我分公司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 (略) (略) 下达的编号为(2021)豫17执恢31号执行裁定书所确认,我分公司对相关权证的办理情况不保证,其中南、北区域所有有证资产情况如下:

权证编号

坐落

性质/用途

面积(㎡)

备注(区域划分,已实际为准)

驻市国用(2011)第8595号

风光路南段东侧

工业土地

163,759.63

驻市国用(2011)第8596号

风光路南段东侧

工业土地

79,715.80

小计

243,475.43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6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5,654.05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7号车间1层101

车间

7,175.30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3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7,649.01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8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6,525.20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9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16,031.16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2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7,655.67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3号宿舍楼1至5层01-0501

宿舍

2,365.65

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1号宿舍楼1至5层01-0501

宿舍

2,365.65

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4号宿舍楼1至6层01-0601

宿舍

5,947.20

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2号宿舍楼1至5层01-0501

宿舍

2,365.65

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5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9,997.92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1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7,649.01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4号车间及附属用房1层101

车间及附属用房

7,649.01

南区

驻房权证字第*号

汝河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东南角办公楼1至15层01-1501

办公用房

10,021.13

北区

车间及附属用房小计

75,986.33

办公用房及宿舍小计

23,065.28

小计

99,051.61

本次招租为南、北区域分开招租。南、北区域如下图所示:

现拟于2023年7月25日起在中原金融资产 (略) 公开挂牌招租。该资产 (略) 网站http://**或中原金融资产 (略) 网站http://**查阅。

有意承租者, (略) 或中原金融资产 (略) 咨询详细情况,并于2023年8月3日17时前向中原金融资产 (略) 指定账户缴纳126万元竞价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携带有关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持有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公民(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原金融资产 (略) 办理竞价手续,或查阅相关资料。

标的资产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及签约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实际为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年租金的10%),承租方最晚应于合同满3个月之前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并购买当年财产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首年支付9个月租金(免除3个月租金),前期已缴纳保证金转为向承租方支付的首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承租方以后每年最晚应于上一年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本年租金并购买当年财产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出租方指定帐户。具体支付细节详见《竞价须知》, (略) 咨询。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0年,从《租赁合同》(以实际为准)签订日起算,前五年为固定租金,第六年开始依双方协商情况对租金进行调整。租赁期首年免除在装修期间(三个月)的租金。

租赁期间资产维护、税费承担: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需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需征得出租书面同意。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等日常费用,负责租赁财产的维修及维护并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在租赁结束后将租赁物归还出租方。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承租及因厂区分割出租等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

标的资产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承租方实际使用和土地规划用途不符而导致的所有后果,出租方概不负责。

承租方承租期间因经营及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交易对象: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竞价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出租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标的资产出 (略) 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或变相竞价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

金交中心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371-*

中国东方联系人:焦先生、万女士

联系电话:0371-*、0371-*

电子邮件: *@*ttp://**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监察部门)

037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

特别声明: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3年7月25日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竞价人需缴纳126万元竞价保证金,价高者得,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成交后保证金转化为首年租金。具体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价公告与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承租及因厂区分割出租等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我分公司不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因承租方实际使用和土地用途不符而导致的行政处罚等情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六)竞价人资质审核流程、具体竞价流程及规则、补登公告后相关交易流程等安排详见《竞价公告与须知》以及登录中原金融资产 (略) 网站http://**查看相关内容。

(七)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3年07月25日

, (略) ,驿城区,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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