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派出所队2023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派出所队2023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3-07-2535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古镇分局派出所队2023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部分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3页“验收要求”第1点,更正为:“中标人所供的各类食品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有关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商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13页及第19页“履约保证金”第2点,更正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从中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采购单位专用账户,合同到期之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中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提供货物与服务至承包期满,或在合同期内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3)原招标文件第43页合同书中“*方的义务”第7点,更正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4)原招标文件第44页“十、履约保证金”第2点,更正为:“*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从*方账号汇出并到达*方专用账户,合同到期之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提供货物与服务至承包期满,或在合同期内给*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5)因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作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古镇分局
地址: (略) 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品诚 (略)
地址: (略) 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一期紫怡园1座2616房
联系方式: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60-*
中山品诚 (略)
2023年07月25日
时间:2023-07-2535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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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古镇分局派出所队2023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部分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3页“验收要求”第1点,更正为:“中标人所供的各类食品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有关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商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13页及第19页“履约保证金”第2点,更正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从中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采购单位专用账户,合同到期之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中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提供货物与服务至承包期满,或在合同期内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3)原招标文件第43页合同书中“*方的义务”第7点,更正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4)原招标文件第44页“十、履约保证金”第2点,更正为:“*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从*方账号汇出并到达*方专用账户,合同到期之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提供货物与服务至承包期满,或在合同期内给*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5)因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作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古镇分局
地址: (略) 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品诚 (略)
地址: (略) 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一期紫怡园1座2616房
联系方式: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60-*
中山品诚 (略)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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