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镇消防安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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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阁镇消防安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Y2023--027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阁镇消防安全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28 09:30:00,更正为:2023-07-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28 09:30:00,更正为:2023-07-31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原文:采购包1(黄阁镇消防安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现文:采购包1(黄阁镇消防安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 三评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第8项
原文: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现文: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 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因系统无法再编辑评审的相关条件,故评审时还是显示原来的资审条款,实际评审条件按澄清公告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苏粤 (略)

地 址: (略) 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工

电 话:020-*

广州苏粤 (略)

2023年07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Y2023--027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阁镇消防安全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28 09:30:00,更正为:2023-07-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28 09:30:00,更正为:2023-07-31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原文:采购包1(黄阁镇消防安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现文:采购包1(黄阁镇消防安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 三评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第8项
原文: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现文: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 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因系统无法再编辑评审的相关条件,故评审时还是显示原来的资审条款,实际评审条件按澄清公告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苏粤 (略)

地 址: (略) 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工

电 话:020-*

广州苏粤 (略)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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