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01破19号关于西安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更正公示二
2022陕01破19号关于西安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更正公示二
关于西安 (略)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二)
西安 (略) (以下简称“西安京龙”)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西安京龙职工债权公示,在公示期内,因部分债权人提出异议,认为职工债权确认金额过高,缺乏合理性。对此,经管理人复核,根据《 (略) 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对西安京龙4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整,并对其调整后的职工债权进行更正公示,更正后的职工债权金额为1,024,424.64元(详见后附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公示期自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止。
若有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表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1、西安 (略)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原公示金额 | 更正后的职工债权金额 |
1 | 倪麑 | 1,050,172.88 | 50,172.88 |
2 | 王刚 | 1,004,421.54 | 304,421.54 |
3 | 王光平 | 1,032,086.54 | 332,086.54 |
4 | 薛春霞 | 1,037,743.68 | 337,743.68 |
合计 | 4,124,424.64 | 1,024,424.64 |
备注:以上职工债权金额暂未扣除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职工应缴个税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政策执行。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1501。
关于西安 (略)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二)
西安 (略) (以下简称“西安京龙”)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西安京龙职工债权公示,在公示期内,因部分债权人提出异议,认为职工债权确认金额过高,缺乏合理性。对此,经管理人复核,根据《 (略) 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对西安京龙4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整,并对其调整后的职工债权进行更正公示,更正后的职工债权金额为1,024,424.64元(详见后附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公示期自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止。
若有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表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西安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1、西安 (略)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原公示金额 | 更正后的职工债权金额 |
1 | 倪麑 | 1,050,172.88 | 50,172.88 |
2 | 王刚 | 1,004,421.54 | 304,421.54 |
3 | 王光平 | 1,032,086.54 | 332,086.54 |
4 | 薛春霞 | 1,037,743.68 | 337,743.68 |
合计 | 4,124,424.64 | 1,024,424.64 |
备注:以上职工债权金额暂未扣除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职工应缴个税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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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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