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广安区花桥镇大利村烘干房烘干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广安区花桥镇大利村烘干房烘干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区花桥镇大利村烘干房烘干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格式书写错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3 09:30:00,更正为:2023-08-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03 09:30:00,更正为:2023-08-11 09:30:00。

(1)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商务应答表” 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全部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现更正为:“七、商务应答表”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2)“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原不做实质性要求,现更正为:五、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3)第六章 采购项目项目概况、技术服务要求、履约能力及商务要求:“二、采购技术参数要求”中输送机:“单位”1,主控柜:“单位”1,现更正为:输送机:“单位”套,主控柜“单位”套。

(4)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其他事项不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本次采购预算为*.00元,最高限价:*.00元。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 (略) 广安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四、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五、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安区花桥镇花广路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一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07月26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区花桥镇大利村烘干房烘干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格式书写错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3 09:30:00,更正为:2023-08-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03 09:30:00,更正为:2023-08-11 09:30:00。

(1)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商务应答表” 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全部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现更正为:“七、商务应答表”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2)“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原不做实质性要求,现更正为:五、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3)第六章 采购项目项目概况、技术服务要求、履约能力及商务要求:“二、采购技术参数要求”中输送机:“单位”1,主控柜:“单位”1,现更正为:输送机:“单位”套,主控柜“单位”套。

(4)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其他事项不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本次采购预算为*.00元,最高限价:*.00元。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 (略) 广安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四、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五、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安区花桥镇花广路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一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07月26日


相关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