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2023年来复镇“太平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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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2023年来复镇“太平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来复镇“太平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拟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实行公开竞争,原公告因供水管概算数据不准,原公告作废。现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高县2023年来复镇“太平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太平村。

2.资金来源:高县2023年来复镇“太平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27.9916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DN75、PE、MPa1.6供水管580米;DN75闸阀6个;DN50、PE、MPa1.6供水管2210米;DN50闸阀20个;DN32、PE、MPa1.6供水管18810米;1.2米喷灌接管DN25、PE、MPa1.6供水管1212米,含每6米一个阀门共202个;喷头1010个,单个喷水满足50平方米覆盖;以及管道配件、管材车运、二次转运、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埋设、回填、水压试验等。实施地点:太平村。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有项目超过工期未完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15时00分至2023年7月31日15时15分。

谈判时间:2023年7月31日15时15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来复镇太平村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来复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

来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31-*

特此公告

高县来复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撰写人:王燚审核人:胡从春)

来复镇“太平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拟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实行公开竞争,原公告因供水管概算数据不准,原公告作废。现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高县2023年来复镇“太平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太平村。

2.资金来源:高县2023年来复镇“太平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27.9916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DN75、PE、MPa1.6供水管580米;DN75闸阀6个;DN50、PE、MPa1.6供水管2210米;DN50闸阀20个;DN32、PE、MPa1.6供水管18810米;1.2米喷灌接管DN25、PE、MPa1.6供水管1212米,含每6米一个阀门共202个;喷头1010个,单个喷水满足50平方米覆盖;以及管道配件、管材车运、二次转运、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埋设、回填、水压试验等。实施地点:太平村。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有项目超过工期未完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15时00分至2023年7月31日15时15分。

谈判时间:2023年7月31日15时15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来复镇太平村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来复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

来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31-*

特此公告

高县来复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撰写人:王燚审核人:胡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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