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室外景观及门卫室建设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变更
玉环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室外景观及门卫室建设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室外景观及门卫室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略)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为专项债,招 (略) 特殊教育学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本 (略) 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室外景观及门卫室建设工程监理,本工 (略) 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楚门镇昌业路1号),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门卫室及校铭,安装伸缩门及道闸门、局部围墙改造,原有校园内道路、绿化及景观建设,室外配套雨污水管道及照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及设计施工图纸)。
2.2本工程投资额约:约343万元,监理服务费人民币4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 (略) 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室外景观及门卫室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至综合验收完毕、配合结算审核、资料归档、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70日历天(自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结束。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均属监理服务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
溯 3 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 (略) 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室外景观及门卫室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略)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为专项债,招 (略) 特殊教育学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本 (略) 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室外景观及门卫室建设工程监理,本工 (略) 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楚门镇昌业路1号),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门卫室及校铭,安装伸缩门及道闸门、局部围墙改造,原有校园内道路、绿化及景观建设,室外配套雨污水管道及照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及设计施工图纸)。
2.2本工程投资额约:约343万元,监理服务费人民币4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 (略) 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室外景观及门卫室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至综合验收完毕、配合结算审核、资料归档、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70日历天(自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结束。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均属监理服务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
溯 3 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 (略) 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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