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供热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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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供热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乌达区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供热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

“乌达区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供热工程(一期)”于2023年7月2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因本项目为热力管道工程且管道管径均在0.2米以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资质变更如下:

一、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资质要求:

1.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5、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 (略) 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变更为:

1、资质要求:

1.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5、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 (略) 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中“资质证书”变更为:

资质证书

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彩色扫描件。

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乌达区胜利东街

联系人:郭部长

联系电话:047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 (略)

地 址: (略) 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一街坊29号综合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座机)

邮箱:*@*63.com



乌达区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供热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

“乌达区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供热工程(一期)”于2023年7月2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因本项目为热力管道工程且管道管径均在0.2米以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资质变更如下:

一、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资质要求:

1.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5、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 (略) 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变更为:

1、资质要求:

1.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5、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 (略) 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中“资质证书”变更为:

资质证书

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彩色扫描件。

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乌达区胜利东街

联系人:郭部长

联系电话:047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 (略)

地 址: (略) 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一街坊29号综合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 系 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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