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ITON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分点中内容重复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商务项评分点中

实验设备

3.00

投标人具备有实验室LIMS信息管理系统对检测数据、信息进行项目录入及审核,样品接收,分析结果录入的1分、具有数据审核,报告发放等环节的1分,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培训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的信息化系统工作流程图及主要环节系统界面截图及实验室LIMS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及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管理机构网站公示网址和截图)

更改为:

实验设备

3.00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检测设备配备有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3类仪器的得3分,每缺一类仪器扣1分。须提供仪器照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直属上级单位调拨的仪器须提供上级单位的购买发票和仪器调拨单。租赁的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购买设备的发票。证明材料不齐的该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满分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城北新华中路4号

联系方式: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海云

电话: 0593-*

(略) (略)

2023年07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ITON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及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分点中内容重复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商务项评分点中

实验设备

3.00

投标人具备有实验室LIMS信息管理系统对检测数据、信息进行项目录入及审核,样品接收,分析结果录入的1分、具有数据审核,报告发放等环节的1分,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培训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的信息化系统工作流程图及主要环节系统界面截图及实验室LIMS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及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管理机构网站公示网址和截图)

更改为:

实验设备

3.00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检测设备配备有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3类仪器的得3分,每缺一类仪器扣1分。须提供仪器照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直属上级单位调拨的仪器须提供上级单位的购买发票和仪器调拨单。租赁的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购买设备的发票。证明材料不齐的该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满分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城北新华中路4号

联系方式: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海云

电话: 0593-*

(略) (略)

2023年07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