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野生动物园规划及概念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新野生动物园规划及概念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新野生动物园规划及概念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TFWZ0152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野生动物园规划及概念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TFWZ0152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商务及技术标部分第八项是“服务方案”,需要招标方明确这里需要提供什么内容,对应打分目录,是“综合设计能力”这一项其中4个项目5大角度的分析吗,还是什么其他的内容?
答:服务方案为标书模板,无需提供方案。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P51页“综合规划能力”和“综合设计能力”业绩阐述参照标书文件P103页-P104页“(七)综合规划能力说明材料和(八)概念设计综合能力说明材料”分别提供4个项目进行业绩打分。
2.若作为联合体投标,除了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加盖公章之外,是否其他所有文件均由牵头方加盖公章即可。投标人需要写联合体两家单位名称,还是只需要写牵头人?
答:(1)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2)投标人名称建议写两家单位名称。
3.若为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需要两家单位分别填写,那么电子标制作文件中的近年财务状况需要两家单位都提供吗?需要提供什么内容。
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本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材料。
4.可否提供招标文件的可编辑版本,或提供投标文件模板部分的word文件,以供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答:请参照发布的招标文件自行编辑。
5. 2.2.3(1)条中投标人获奖条件(7)“ (略) 规划设计奖” (略) 、部及以上规划设计奖?
答: (略) 规划设计奖是指“ (略) 规划设计奖”, (略) 批准设立, (略) 规划协会主办,是目前规划行业唯一经过国家批准的评选项目,奖项不以区域级别划分,仅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表扬奖名次奖项。
6.提供的获奖证书扫描件上有明确的项目名称、获奖单位名称,盖章后是否即可得分?
答:可以。
7.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拟任项目总控人员(项目负责人)是否能根据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工作内容及阶段划分,各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
答:可采用双负责人制,概念规划阶段可提供1名负责人,用地规划阶段可提供1名负责人。
8.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如未有明确体现团队人员名单的,可否由单位出具证明作为辅助评分依据?
答:见“附录2中备注:人员配置页(或公司承诺函)”, (略) 承诺函作为辅助评分依据。
9.境外投标人的工作关系证明由所属工作单位直接提供盖章在职证明可否?
答:可以。
10. 请问以下两个拟作为评分的业绩类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中第1项所描述的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
①:点击查看>>*森林乐园项目乘车游览区概念设计
设计内容:根据前期的现场考察和沟通交流,结合目前项目的进度要求,开展对点击查看>>*项目进行概念设计和总体规划设计工作;基地评估及初步策划、策划方案深化及空间概念规划设计部分;各区域策划方案终稿及概念规划方案深化设计;
设计范围:40.8公顷(约612亩);
规划业态:自驾体验区、小火车体验区、步行区、中心湖、酒店等;
②:点击查看>>*庄园总体设计
设计内容:规划设计、主体建筑&室内装饰&主题包装&管网&景观&标识系统&灯光&智能化设计等该业绩所有方案至施工图阶段;
设计范围:*m2(约664亩);
规划业态:游乐设备区、动物观赏区、主题酒店区、冰雪馆等。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业绩①仅为“乘车游览区”概念规划设计,且规划业态不足以证明属于主题乐园,因此业绩①不满足2.2.3(1)中第1项所描述的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业绩②规划业态虽符合“主题公园”定义,但设计内容中仅有“规划设计”,若补充概念设计内容相关材料,则予以认定。
11.境外公司无法提供国内营业执照,可否提供“公司存续证明”来替代?
答:如联合体一方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无须提供营业执照。
12.以联合体投标的,若一方为境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是否仅需牵头方提供?
答:如联合体一方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牵头方提供即可。
13.某度假区规划项目具有动物场馆、餐厅、科普活动中心、沉浸式动物主题街、动物主题沉浸体验中心、酒店等业态,工作内容包括概念规划、概念设计、深化设计阶段,是否可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的规划和概念设计业绩?
答:本业绩提供的业态尚未包含大型游乐设施为主体的乐园业态,不符合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如符合规划面积1000亩及以上其他综合文旅项目(具有2个及以上如下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则可以认定为此类业绩。
14.某度假区概念方案规划设计项目具有动物展示区、动物主题酒店、商店和乐园等业态,工作内容包括现状研究、功能策划、概念方案、指标分析,是否可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的规划和概念设计业绩?
答:若明确该业绩中“概念方案”含规划设计内容,且满足规划面积400亩及以上的面积要求,则予以认定。
15.动物主题公园是否可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
答:若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划面积400亩以上的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且服务内容为规划及概念设计,则予以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业绩。
16.某海洋旅游服务基地是否可认定为室内主题乐园(海洋乐园)类项目?
答:若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上的室内主题乐园(海洋乐园)类项目,且服务内容为规划及概念设计,则予以认定为室内主题乐园(海洋乐园)类项目业绩。
17. 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康养基地或特色小镇是否可以通过官网公布的信息截图证明?
答:官网公布的信息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以认可。
18.某项目规划内容包括村庄有机更新,是否可认定具有田园综合体业态?
答: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目前资料提供的规划内容“村庄有机更新”,不予认定为田园综合体业态。
19.某项目规划范围内包含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否可认定为具有特色小镇业态?
答:可以认定。
20.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是否可通过提供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作为补充材料予以证明?
答:可以,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是否可通 (略) 承诺函的形式予以证明?
答:可以,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某博览会景观规划设计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总体协调、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景观设计的方案和初步设计)是否可认定为具有博览园业态的其他综合文旅项目的规划及概念设计业绩?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若补充提供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其他综合文旅项目要求2个及以上相关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且服务内容含概念设计,则予以认定。
23. (略) 设计方案研究项目(规划内容包括功能定位、空间结构、交通组织、公共空间体系、建筑风貌设计管控、滨水空间设计等内容及效果示意)是 (略) 设计业绩?
答:若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的,可以认定。
24. (略) 设计导则项目(规划 (略) 设计方案、城市设计导则)是 (略) 设计业绩?
答:若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的,可以认定。
25. (略) 设计导则项目(规划内容包括用地优化控制引导、城市公共空间控制引导、建筑控制引导、综合开发研究等)是 (略) 设计业绩?
答:若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的,可以认定。
26. (略) 更新设计项目(规划 (略) 更新设计、重要节点概念方案设计、重要节点建筑改造概念方案设计)是 (略) 设计业绩?
答:若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的,可以认定。
27.某主题公园类项目是否可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
答:若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划面积400亩以上的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且服务内容为规划及概念设计,则予以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业绩。
28.某动物园优化提升方案(规划内容包括:划分动物展示分区、规划游线、编制提升规划方案、建筑改造等)是否可认定为具有动物园业态的其他综合文旅项目的规划或概念设计业绩。
答:根据投标人目前提供的材料仅有动物园一个业态,若补充提供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其他综合文旅项目要求2个及以上相关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则予以认定。
29.评标价是投标总报价,还是编制规划及概念设计方案分项报价(不含暂列款项分项报价)?
答:投标总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0.分公司( (略) 合同章)的业绩可否认定?
答:不认可。
31.境外 (略) 的业绩可否认定?
答:不认可。
32. P98 “投标人信誉情况”格式中提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标书制作过程中该部分资料是否空白页即可?
答:是的。
33.近年财 (略) 财务数据,信息比较敏感,是否可由其他材料证明?
答:本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材料。
34.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当中有注明“项目总控(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牵头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和方案现场汇报”。基于美国** (略) ,中国境内暂没有分支机构,存在着客观条件所限,并且本次我司与美国**公司计划以核心团队参与的主观愿望,特此向招标人提出允许项目总控(项目负责人)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项目以及与业主的汇报沟通方式的诉求。提出诉求的理由及建议:
(1)美国**公司将以核心团队参与本次项目(包括项目负责、主创、创意总监、业态策划师)
(2)基于中美之间距离远,交通不便利,交通时间效率,经费等客观问题,认为远程沟通更为高效便利,有利于设计团队在美国更好的把时间花在项目设计之上。
(3)我司建议项目负责人仍然由美国**公司(美国团队)核心人员担任,全力为项目服务。
(4)如业主有现场人员的需求,建议招标人(业主方)可接受由美国**公司授权委派的某中国境内专业人员以及翻译人员参与关键会议和技术信息对接。
(5)美国**公司可配合招标人(业主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增加网上交流的次数,沟通效果更佳。期望招标人能够同意我司提出的诉求,我司将不遗余力为本项目发挥我们团队的经验与智慧。
答:如境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须与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境内投标人。请贵方合理安排能够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和方案现场汇报的人员作为项目总控(项目负责人)。
35.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第3.4.1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使用电子保函?由于3.4.1中的第(2)条款中的规定异地无法在广东地区申请申请银行保函,办理手续相关复杂繁琐,是否可以简化流程使用简单快捷的电子保函。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子保函。
36.针对已经开工或者已经开业的项目,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时,若合同内没有明确项目体量及规模信息,能否提供百度百科上公开资料或项目的官方对外宣传信息来作为补充证明?
答:可以,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如果提供的合约为境外项目,合约全英文版本的话,是否需将合同关键信息翻译?
答:需要将合同关键信息翻译,联合体成员中境外投标人(如有)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8.部分境外合约是以双方负责人签字为准,并无公司公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请问在本次投标中境外合同的签署页是否视同为招标要求的盖章页。
答:可以视同。
39. (略) 湿地公园项目北部生态湿地游览区景观设计:规划设计面积1975.5亩(131.7公顷)。项目位于旅游度假区内,由湿地生物博览馆、垂钓园、芦苇文化体验园、水质生态园和环大堤滨水景观带五大片区组成。集合动物观赏、网鱼垂钓、芦荡泛舟、水质净化、植物培育等多功能共享,形成林木融融、水岛相依、鸟鸣萦回的生态湿地乐园。但合同未明确反映包含动物园(水禽栖息地设计)的部分的内容。文本和图纸可反映这部分内容。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本业绩项目类型和服务内容均不满足,所以不予以认可。
40.某特色小镇建设规划,规划设计面积8349公顷。但合同内容为特色小镇建设规划,未体现具体业态。规划文本可反映这部分内容。
答:根据投标人目前提供的材料仅有特色小镇一个业态,若补充提供该业绩满足其他综合文旅项目要求2个及以上相关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则予以认定。
41.**市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专项规划项目。规划 (略) 域8243平方公里,5A景区一家,为黄河口生态旅游区;4A景区6六家分别为**文化旅游度假区、红色**旅游景区、**文化旅游区、**旅游度假区,点击查看>>*森林旅游区、**三角洲动物园。请问此业绩是否符合得分要求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若补充提供服务内容有概念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设计)内容,则予以认定。
42.**江北新区盘城街道旅游发展策划与规划。本项目规划范围为盘城街道行政区域范围,面积约51.5平方公里。为项目提供规划背景分析及战略发展定位;分区引导于策划;整体规划用地盘整和综合利用性提升;旅游空间发展规划;旅游交通组织;旅游服务设施布局;旅游发展品牌营造策略;实施保障建议。为进一步整合盘城城乡资源,优化旅游发展空间,深化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编制《江北新区盘城街道旅游发展策划与规划》,为盘城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品丰富、环境优良的南京江北重要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做出规划。请问此业绩是否符合得分要求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若补充提供服务内容有概念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设计)内容,则予以认定。
43.**永汉旅游项目概念性总体规划。总规划面积4000亩,确定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以及建设开发用地地块,确认建设开发指标,完成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根据*方意见及政府回复对概念总规方案进行调整深化,并针对启动区做详细设计。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若补充提供该业绩满足其他综合文旅项目要求2个及以上相关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则予以认定。
44.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需答疑内容:请问如有幸项目中标,可否就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与*方进行磋商?或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合同条款修改意见?
答: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中核心条款,非核心条款可在中标后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合同内容以招标人认可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45.主创设计师业绩证明部分:主创设计师业绩,合同里无人员配置页,可以用获奖证书或者签字盖章图纸页证明主创设计师在该业绩里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88号
联系人:吴艺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7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新野生动物园规划及概念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TFWZ0152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野生动物园规划及概念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TFWZ0152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商务及技术标部分第八项是“服务方案”,需要招标方明确这里需要提供什么内容,对应打分目录,是“综合设计能力”这一项其中4个项目5大角度的分析吗,还是什么其他的内容?
答:服务方案为标书模板,无需提供方案。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P51页“综合规划能力”和“综合设计能力”业绩阐述参照标书文件P103页-P104页“(七)综合规划能力说明材料和(八)概念设计综合能力说明材料”分别提供4个项目进行业绩打分。
2.若作为联合体投标,除了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加盖公章之外,是否其他所有文件均由牵头方加盖公章即可。投标人需要写联合体两家单位名称,还是只需要写牵头人?
答:(1)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2)投标人名称建议写两家单位名称。
3.若为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需要两家单位分别填写,那么电子标制作文件中的近年财务状况需要两家单位都提供吗?需要提供什么内容。
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本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材料。
4.可否提供招标文件的可编辑版本,或提供投标文件模板部分的word文件,以供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答:请参照发布的招标文件自行编辑。
5. 2.2.3(1)条中投标人获奖条件(7)“ (略) 规划设计奖” (略) 、部及以上规划设计奖?
答: (略) 规划设计奖是指“ (略) 规划设计奖”, (略) 批准设立, (略) 规划协会主办,是目前规划行业唯一经过国家批准的评选项目,奖项不以区域级别划分,仅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表扬奖名次奖项。
6.提供的获奖证书扫描件上有明确的项目名称、获奖单位名称,盖章后是否即可得分?
答:可以。
7.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拟任项目总控人员(项目负责人)是否能根据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工作内容及阶段划分,各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
答:可采用双负责人制,概念规划阶段可提供1名负责人,用地规划阶段可提供1名负责人。
8.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如未有明确体现团队人员名单的,可否由单位出具证明作为辅助评分依据?
答:见“附录2中备注:人员配置页(或公司承诺函)”, (略) 承诺函作为辅助评分依据。
9.境外投标人的工作关系证明由所属工作单位直接提供盖章在职证明可否?
答:可以。
10. 请问以下两个拟作为评分的业绩类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中第1项所描述的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
①:点击查看>>*森林乐园项目乘车游览区概念设计
设计内容:根据前期的现场考察和沟通交流,结合目前项目的进度要求,开展对点击查看>>*项目进行概念设计和总体规划设计工作;基地评估及初步策划、策划方案深化及空间概念规划设计部分;各区域策划方案终稿及概念规划方案深化设计;
设计范围:40.8公顷(约612亩);
规划业态:自驾体验区、小火车体验区、步行区、中心湖、酒店等;
②:点击查看>>*庄园总体设计
设计内容:规划设计、主体建筑&室内装饰&主题包装&管网&景观&标识系统&灯光&智能化设计等该业绩所有方案至施工图阶段;
设计范围:*m2(约664亩);
规划业态:游乐设备区、动物观赏区、主题酒店区、冰雪馆等。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业绩①仅为“乘车游览区”概念规划设计,且规划业态不足以证明属于主题乐园,因此业绩①不满足2.2.3(1)中第1项所描述的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业绩②规划业态虽符合“主题公园”定义,但设计内容中仅有“规划设计”,若补充概念设计内容相关材料,则予以认定。
11.境外公司无法提供国内营业执照,可否提供“公司存续证明”来替代?
答:如联合体一方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无须提供营业执照。
12.以联合体投标的,若一方为境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是否仅需牵头方提供?
答:如联合体一方为境外单位,境外单位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牵头方提供即可。
13.某度假区规划项目具有动物场馆、餐厅、科普活动中心、沉浸式动物主题街、动物主题沉浸体验中心、酒店等业态,工作内容包括概念规划、概念设计、深化设计阶段,是否可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的规划和概念设计业绩?
答:本业绩提供的业态尚未包含大型游乐设施为主体的乐园业态,不符合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如符合规划面积1000亩及以上其他综合文旅项目(具有2个及以上如下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则可以认定为此类业绩。
14.某度假区概念方案规划设计项目具有动物展示区、动物主题酒店、商店和乐园等业态,工作内容包括现状研究、功能策划、概念方案、指标分析,是否可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的规划和概念设计业绩?
答:若明确该业绩中“概念方案”含规划设计内容,且满足规划面积400亩及以上的面积要求,则予以认定。
15.动物主题公园是否可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
答:若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划面积400亩以上的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且服务内容为规划及概念设计,则予以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业绩。
16.某海洋旅游服务基地是否可认定为室内主题乐园(海洋乐园)类项目?
答:若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上的室内主题乐园(海洋乐园)类项目,且服务内容为规划及概念设计,则予以认定为室内主题乐园(海洋乐园)类项目业绩。
17. 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康养基地或特色小镇是否可以通过官网公布的信息截图证明?
答:官网公布的信息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以认可。
18.某项目规划内容包括村庄有机更新,是否可认定具有田园综合体业态?
答: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目前资料提供的规划内容“村庄有机更新”,不予认定为田园综合体业态。
19.某项目规划范围内包含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否可认定为具有特色小镇业态?
答:可以认定。
20.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是否可通过提供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作为补充材料予以证明?
答:可以,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是否可通 (略) 承诺函的形式予以证明?
答:可以,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某博览会景观规划设计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总体协调、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景观设计的方案和初步设计)是否可认定为具有博览园业态的其他综合文旅项目的规划及概念设计业绩?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若补充提供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其他综合文旅项目要求2个及以上相关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且服务内容含概念设计,则予以认定。
23. (略) 设计方案研究项目(规划内容包括功能定位、空间结构、交通组织、公共空间体系、建筑风貌设计管控、滨水空间设计等内容及效果示意)是 (略) 设计业绩?
答:若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的,可以认定。
24. (略) 设计导则项目(规划 (略) 设计方案、城市设计导则)是 (略) 设计业绩?
答:若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的,可以认定。
25. (略) 设计导则项目(规划内容包括用地优化控制引导、城市公共空间控制引导、建筑控制引导、综合开发研究等)是 (略) 设计业绩?
答:若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的,可以认定。
26. (略) 更新设计项目(规划 (略) 更新设计、重要节点概念方案设计、重要节点建筑改造概念方案设计)是 (略) 设计业绩?
答:若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的,可以认定。
27.某主题公园类项目是否可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
答:若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划面积400亩以上的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且服务内容为规划及概念设计,则予以认定为室外主题乐园类项目业绩。
28.某动物园优化提升方案(规划内容包括:划分动物展示分区、规划游线、编制提升规划方案、建筑改造等)是否可认定为具有动物园业态的其他综合文旅项目的规划或概念设计业绩。
答:根据投标人目前提供的材料仅有动物园一个业态,若补充提供该业绩满足规划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其他综合文旅项目要求2个及以上相关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则予以认定。
29.评标价是投标总报价,还是编制规划及概念设计方案分项报价(不含暂列款项分项报价)?
答:投标总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0.分公司( (略) 合同章)的业绩可否认定?
答:不认可。
31.境外 (略) 的业绩可否认定?
答:不认可。
32. P98 “投标人信誉情况”格式中提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标书制作过程中该部分资料是否空白页即可?
答:是的。
33.近年财 (略) 财务数据,信息比较敏感,是否可由其他材料证明?
答:本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材料。
34.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当中有注明“项目总控(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牵头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和方案现场汇报”。基于美国** (略) ,中国境内暂没有分支机构,存在着客观条件所限,并且本次我司与美国**公司计划以核心团队参与的主观愿望,特此向招标人提出允许项目总控(项目负责人)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项目以及与业主的汇报沟通方式的诉求。提出诉求的理由及建议:
(1)美国**公司将以核心团队参与本次项目(包括项目负责、主创、创意总监、业态策划师)
(2)基于中美之间距离远,交通不便利,交通时间效率,经费等客观问题,认为远程沟通更为高效便利,有利于设计团队在美国更好的把时间花在项目设计之上。
(3)我司建议项目负责人仍然由美国**公司(美国团队)核心人员担任,全力为项目服务。
(4)如业主有现场人员的需求,建议招标人(业主方)可接受由美国**公司授权委派的某中国境内专业人员以及翻译人员参与关键会议和技术信息对接。
(5)美国**公司可配合招标人(业主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增加网上交流的次数,沟通效果更佳。期望招标人能够同意我司提出的诉求,我司将不遗余力为本项目发挥我们团队的经验与智慧。
答:如境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须与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境内投标人。请贵方合理安排能够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和方案现场汇报的人员作为项目总控(项目负责人)。
35.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第3.4.1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使用电子保函?由于3.4.1中的第(2)条款中的规定异地无法在广东地区申请申请银行保函,办理手续相关复杂繁琐,是否可以简化流程使用简单快捷的电子保函。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子保函。
36.针对已经开工或者已经开业的项目,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时,若合同内没有明确项目体量及规模信息,能否提供百度百科上公开资料或项目的官方对外宣传信息来作为补充证明?
答:可以,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如果提供的合约为境外项目,合约全英文版本的话,是否需将合同关键信息翻译?
答:需要将合同关键信息翻译,联合体成员中境外投标人(如有)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8.部分境外合约是以双方负责人签字为准,并无公司公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请问在本次投标中境外合同的签署页是否视同为招标要求的盖章页。
答:可以视同。
39. (略) 湿地公园项目北部生态湿地游览区景观设计:规划设计面积1975.5亩(131.7公顷)。项目位于旅游度假区内,由湿地生物博览馆、垂钓园、芦苇文化体验园、水质生态园和环大堤滨水景观带五大片区组成。集合动物观赏、网鱼垂钓、芦荡泛舟、水质净化、植物培育等多功能共享,形成林木融融、水岛相依、鸟鸣萦回的生态湿地乐园。但合同未明确反映包含动物园(水禽栖息地设计)的部分的内容。文本和图纸可反映这部分内容。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本业绩项目类型和服务内容均不满足,所以不予以认可。
40.某特色小镇建设规划,规划设计面积8349公顷。但合同内容为特色小镇建设规划,未体现具体业态。规划文本可反映这部分内容。
答:根据投标人目前提供的材料仅有特色小镇一个业态,若补充提供该业绩满足其他综合文旅项目要求2个及以上相关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则予以认定。
41.**市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专项规划项目。规划 (略) 域8243平方公里,5A景区一家,为黄河口生态旅游区;4A景区6六家分别为**文化旅游度假区、红色**旅游景区、**文化旅游区、**旅游度假区,点击查看>>*森林旅游区、**三角洲动物园。请问此业绩是否符合得分要求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若补充提供服务内容有概念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设计)内容,则予以认定。
42.**江北新区盘城街道旅游发展策划与规划。本项目规划范围为盘城街道行政区域范围,面积约51.5平方公里。为项目提供规划背景分析及战略发展定位;分区引导于策划;整体规划用地盘整和综合利用性提升;旅游空间发展规划;旅游交通组织;旅游服务设施布局;旅游发展品牌营造策略;实施保障建议。为进一步整合盘城城乡资源,优化旅游发展空间,深化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编制《江北新区盘城街道旅游发展策划与规划》,为盘城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品丰富、环境优良的南京江北重要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做出规划。请问此业绩是否符合得分要求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若补充提供服务内容有概念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设计)内容,则予以认定。
43.**永汉旅游项目概念性总体规划。总规划面积4000亩,确定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以及建设开发用地地块,确认建设开发指标,完成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根据*方意见及政府回复对概念总规方案进行调整深化,并针对启动区做详细设计。
答:根据投标人现有资料信息,若补充提供该业绩满足其他综合文旅项目要求2个及以上相关不同业态(动物园或田园综合体或4A级及以上文旅景区或特色小镇或康养基地或博览园或酒店),则予以认定。
44.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需答疑内容:请问如有幸项目中标,可否就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与*方进行磋商?或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合同条款修改意见?
答: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中核心条款,非核心条款可在中标后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合同内容以招标人认可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45.主创设计师业绩证明部分:主创设计师业绩,合同里无人员配置页,可以用获奖证书或者签字盖章图纸页证明主创设计师在该业绩里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88号
联系人:吴艺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7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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