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智能家电示范工厂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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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智能家电示范工厂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C-23GZ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德 (略) 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智能家电示范工厂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20,更正为:2023-08-0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3 09:30:00,更正为:2023-08-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03 09:30:00,更正为:2023-08-11 09:30:00。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现作如下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3、本项目的采购包1的核心产品是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采购包2的核心产品是灯座灯身装配,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品牌进行认定,多家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属于相同品牌的按照同一品牌投标认定,并按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有关规定处理。”变更为:“3、本项目的采购包1的核心产品是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采购包2的核心产品是灯座灯身装配(采购需求中打“△”号的设备),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品牌进行认定,多家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属于相同品牌的按照同一品牌投标认定,并按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有关规定处理。”。
2)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及采购包2的“其他商务需求”六、报价要求中“(一)报价 (略) (略) 目的地包干价。”变更为:“报价方式为包干价,包含送货至采购人单位内。”。
3)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及采购包2的“其他商务需求”增加:“★七、政策性要求:(一)投标方案中所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说明:(1)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由国家统一确定和发布。 (2)采购项目中涉及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为平板电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相关条款按本更正公告的内容执行。

2、招标文件中不涉及本变更内容的其他条款不变。

3、请下载最新版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德 (略)

地 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东路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

(略)

2023年07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C-23GZ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德 (略) 广东—亚琛工业4.0应用研究中心智能家电示范工厂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20,更正为:2023-08-0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3 09:30:00,更正为:2023-08-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03 09:30:00,更正为:2023-08-11 09:30:00。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现作如下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3、本项目的采购包1的核心产品是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采购包2的核心产品是灯座灯身装配,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品牌进行认定,多家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属于相同品牌的按照同一品牌投标认定,并按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有关规定处理。”变更为:“3、本项目的采购包1的核心产品是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采购包2的核心产品是灯座灯身装配(采购需求中打“△”号的设备),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品牌进行认定,多家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属于相同品牌的按照同一品牌投标认定,并按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有关规定处理。”。
2)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及采购包2的“其他商务需求”六、报价要求中“(一)报价 (略) (略) 目的地包干价。”变更为:“报价方式为包干价,包含送货至采购人单位内。”。
3)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及采购包2的“其他商务需求”增加:“★七、政策性要求:(一)投标方案中所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说明:(1)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由国家统一确定和发布。 (2)采购项目中涉及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为平板电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相关条款按本更正公告的内容执行。

2、招标文件中不涉及本变更内容的其他条款不变。

3、请下载最新版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德 (略)

地 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东路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

(略)

202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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