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某学院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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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某学院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略) 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KD-ZFCG-*(2023-JK13-W1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原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审法)中

4、企业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证明材料:(1)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对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的认证体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未按(1)、(2)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结果显示非“有效”的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该项证书对应评分不得分。

5、企业资质能力 (10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CS4级、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级CMMI5级、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证明材料: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

6、拟派人员(3分)

拟派技术人员①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全国计算机软考中级(除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外)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3分;

②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全国计算机软考中级(除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外)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2分;

③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或全国计算机软考中级(除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外)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及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

更正为:

4、企业认证(8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8分。

证明材料:(1)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对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的认证体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未按(1)、(2)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结果显示非“有效”的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该项证书对应评分不得分。

5、企业资质能力 (2分)

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

6、拟派人员(6分)

拟派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具备(工程类或计算机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有一人得2分;满分6分。

具备(工程类或计算机类)中级工程师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4分。

证明材料:同一人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及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

更正内容2:

原公告的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更正为: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江岸区        

联系方式:刘老师,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坤达工程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莉莉、万翔

电 话:  *


,江岸区
(略) 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KD-ZFCG-*(2023-JK13-W1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原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审法)中

4、企业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证明材料:(1)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对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的认证体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未按(1)、(2)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结果显示非“有效”的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该项证书对应评分不得分。

5、企业资质能力 (10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CS4级、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级CMMI5级、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证明材料: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

6、拟派人员(3分)

拟派技术人员①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全国计算机软考中级(除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外)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3分;

②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全国计算机软考中级(除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外)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2分;

③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或全国计算机软考中级(除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外)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及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

更正为:

4、企业认证(8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8分。

证明材料:(1)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对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的认证体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未按(1)、(2)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结果显示非“有效”的或评审专家无法凭所提供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该项证书对应评分不得分。

5、企业资质能力 (2分)

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

6、拟派人员(6分)

拟派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具备(工程类或计算机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有一人得2分;满分6分。

具备(工程类或计算机类)中级工程师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4分。

证明材料:同一人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及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一律不得分。

更正内容2:

原公告的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更正为: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江岸区        

联系方式:刘老师,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坤达工程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莉莉、万翔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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