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精神病防治院医疗设备、设施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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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精神病防治院医疗设备、设施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C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设施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报名期限延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26,更正为:2023-0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的规定,本项目报名期限延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北林区 (略)

地址: (略) 北林区东津镇

联系方式: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维识、於佳

电话:0451-*

(略)

2023年07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C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设施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报名期限延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26,更正为:2023-0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的规定,本项目报名期限延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北林区 (略)

地址: (略) 北林区东津镇

联系方式: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维识、於佳

电话:0451-*

(略)

202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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