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教育局2023至2024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采购/资审公告
望江县教育局2023至2024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7 17: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望江县教育局2023至2024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JCG*
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望江县教育局2023至2024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提问1:质疑:关于“综合评分业绩中,投标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 7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向学校食堂供应的食材销售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销售合同和中标(成交)公示网上截图的扫描件(影印件)和业主方提供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影印件)。该评分项提出问题 全国各地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不一定都是通过公开招标模式进行采购的,很多学校都是通过单谈或者询价或者邀请模式开展,故很多业绩就不需要网上公示,无法提供中标公示,但这也是企业相关学校配送食材的业绩。本评分项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公司认为此评分项应修改为:“综合评分业绩中,投标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 7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向学校食堂供应的食材销售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销售合同和业主方提供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影印件)
答:“综合评分业绩中,投标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 7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向学校食堂供应的食材销售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中所指“学校食堂”含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高中学校及高等学校食堂等,没有地域要求。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均需通过招标采购,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均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招标。
提问2:我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被评选为**市农业大好高项目,农业大好高项目是指符合国家、省、市农业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县乡村振兴,经相关部门核准的现代种养产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商贸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数字产业、农资农机产业等 8大类已开工建设的产业项目。该奖项表彰单位为**市农业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在**省内该荣誉是对于农业基地种植及农产品配送的高要求标准的肯定,是相关农业方面的较高荣誉。 针对本项目中“供应商被县级以上(含县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表彰的得6分。”评分标准,我公司“**市农业大好高项目”荣誉是否符合该评分标准,请解答。
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供餐单位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本项目设置“供应商被县级以上(含县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表彰的得6分。”评分标准,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鼓励守信用、重安全的企业参与。受其它部门表彰的不符合该评分标准。
当招标文件与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望江县教育局
地址:望江县华阳镇县直办公新区
联系人:冯股长
联系方式: 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望江县 (略)
地 址: 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檀双、方红、汪永平、高君
电 话: 0556-*
发布时间:2023-07-27 17: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望江县教育局2023至2024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JCG*
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望江县教育局2023至2024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提问1:质疑:关于“综合评分业绩中,投标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 7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向学校食堂供应的食材销售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销售合同和中标(成交)公示网上截图的扫描件(影印件)和业主方提供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影印件)。该评分项提出问题 全国各地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不一定都是通过公开招标模式进行采购的,很多学校都是通过单谈或者询价或者邀请模式开展,故很多业绩就不需要网上公示,无法提供中标公示,但这也是企业相关学校配送食材的业绩。本评分项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公司认为此评分项应修改为:“综合评分业绩中,投标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 7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向学校食堂供应的食材销售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销售合同和业主方提供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影印件)
答:“综合评分业绩中,投标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 7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向学校食堂供应的食材销售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中所指“学校食堂”含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高中学校及高等学校食堂等,没有地域要求。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均需通过招标采购,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均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招标。
提问2:我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被评选为**市农业大好高项目,农业大好高项目是指符合国家、省、市农业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县乡村振兴,经相关部门核准的现代种养产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商贸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数字产业、农资农机产业等 8大类已开工建设的产业项目。该奖项表彰单位为**市农业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在**省内该荣誉是对于农业基地种植及农产品配送的高要求标准的肯定,是相关农业方面的较高荣誉。 针对本项目中“供应商被县级以上(含县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表彰的得6分。”评分标准,我公司“**市农业大好高项目”荣誉是否符合该评分标准,请解答。
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供餐单位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本项目设置“供应商被县级以上(含县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表彰的得6分。”评分标准,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鼓励守信用、重安全的企业参与。受其它部门表彰的不符合该评分标准。
当招标文件与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望江县教育局
地址:望江县华阳镇县直办公新区
联系人:冯股长
联系方式: 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望江县 (略)
地 址: 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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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檀双、方红、汪永平、高君
电 话: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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