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合作伙伴补充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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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合作伙伴补充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2023年 (略) (略) 合作伙伴补充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为推动青海铁塔智联业务高质量发展,提高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略) 智联业务发展的现状及需求,为扩充售前支撑团队的支撑力量及行业覆盖度,特制定本次合作伙伴补充招募,现对外公开招募合作伙伴,诚邀具备技术、资质、产品、服务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招募项目为上期招募项目的供应商库的扩充项目,已在上期相关专业入库供应商无须再次入库对应专业。具体招募方案如下:

1.招募项目简

1.1 招募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3年 (略) (略) 合作伙伴补充招募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2-13526)

1.2 采购人: (略) (略) 、 (略)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次招募不涉及、后期将根据项目及需求的实际情况,与入围的合作伙伴确定具体合作方式。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青海智联业务招募技术、服务及设备等方面的合作伙伴。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R划分: 标段1:大数据及信息系统集成专业 ;标段2:传输承载网建设专业 ;标段3:外市电引入专业;标段4:太阳能供电专业;标段5:设计支撑;标段6:监理服务;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申请人可同时入围所有标段

2.招募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招募内容:大数据及信息系统集成标段:为我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现场勘查、技术咨询、售前方案支撑、设备供应、施工安装及调试、售后维护等服务;传输承载网建设标段:为我公司智联业务各类传输承载网建设项目提供现场勘查、方案支撑、设备供应、施工安装、售后维护等服务;外市电引入标段:为我公司智联 (略) 电建设项目提供现场勘查、方案支撑、设备供应、施工安装、售后维护等服务;太阳能供电:为我公司智联业务各类太阳能供电(含配套电池)方案支撑、设备供应、施工安装、售后维护等服务;设计支撑:为我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撑、项目可研报告、设计方案、技术规范书、工程概预算编制、现场勘查等服务;监理服务标段:为我公司智联业务提供监理服务。

2.2服务期限(招募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

2.3服务地点: (略) (略) 州,具体地点按照具体项目确定。

2.4招募使用范围:采购内容中各标段包含的所有拓展业务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本次招募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1、申请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2、应答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报告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应答单位需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若为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有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其他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资质要求:

标段1:不涉及

标段2:1、应答人应具有有效期內的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标段3:1、应答人应具有有效期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标段4:1、应答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标段5: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各专业(电子工程行业资质、电子整机产品项目工程专业、显示器件项目工程专业、微电子产品项目工程专业、电子特种环境工程专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通信工程行业资质、有线通信专业、邮政工程专业、无线通信专业、通信铁塔专业、广电工程行业资质、广播电视中心专业、电影工程专业、广播电视发射专业、广播电视传输专业)*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标段6: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各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铁路工程专业、航天航空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冶炼工程专业、农林工程专业、矿山工程专业、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电力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5人员要求(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六需提供人员要求、标段一、标段五不涉及):

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提供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人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 (略) 缴纳的2023年2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标段六提供以下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有1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备1个类似项目监理工程师服务经验。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有效的资质证书、社保局出具 (略) 缴纳的2023年2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服务经验证明。服务经验证明可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方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应答人需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3.7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申请。

3.8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3.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3.10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略) 列入全国/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 (略) (略) 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略) 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者“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加盖公章。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2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募方法

4.1本次招募采用合格制,评审委员会依据招募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招募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标段一初步评审合格且综合得分≥60分的申请人均推荐为招募合作伙伴,其他标段通过初步评审均推荐为招募合作伙伴。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

4.2各标段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人,采购人重新组织该标段招募或者直接确定为入围申请人。

5.招募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募文件,具体如下:

5.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的申请应答人,须同时在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项目报名

5.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募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本项目招募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募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招募文件操作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招募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募文件款通过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缴纳。

5.3.1缴纳方式:(1)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缴纳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2)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平台注册后,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募文件,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募文件操作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4招募文件款发票事宜:招募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自行登录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下载。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4日09时30分。

6.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申请文件递交。

6.3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招募文件或电子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申请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5)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申请无效。

7.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7.1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

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具体项目报名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

7.2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有意参与本项目申请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募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1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申请文件编制和应答,申请人请在招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2.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申请文件开启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招募不涉及唱价内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海晏路79号 地 址: (略) 虎踞北路80号_

博雅金融广场10号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 系 人: 穆摇摇,赵倩

电 话: / 电 话:*,*

,青海
2023年 (略) (略) 合作伙伴补充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为推动青海铁塔智联业务高质量发展,提高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略) 智联业务发展的现状及需求,为扩充售前支撑团队的支撑力量及行业覆盖度,特制定本次合作伙伴补充招募,现对外公开招募合作伙伴,诚邀具备技术、资质、产品、服务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招募项目为上期招募项目的供应商库的扩充项目,已在上期相关专业入库供应商无须再次入库对应专业。具体招募方案如下:

1.招募项目简

1.1 招募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3年 (略) (略) 合作伙伴补充招募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2-13526)

1.2 采购人: (略) (略) 、 (略)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次招募不涉及、后期将根据项目及需求的实际情况,与入围的合作伙伴确定具体合作方式。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青海智联业务招募技术、服务及设备等方面的合作伙伴。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R划分: 标段1:大数据及信息系统集成专业 ;标段2:传输承载网建设专业 ;标段3:外市电引入专业;标段4:太阳能供电专业;标段5:设计支撑;标段6:监理服务;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申请人可同时入围所有标段

2.招募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招募内容:大数据及信息系统集成标段:为我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现场勘查、技术咨询、售前方案支撑、设备供应、施工安装及调试、售后维护等服务;传输承载网建设标段:为我公司智联业务各类传输承载网建设项目提供现场勘查、方案支撑、设备供应、施工安装、售后维护等服务;外市电引入标段:为我公司智联 (略) 电建设项目提供现场勘查、方案支撑、设备供应、施工安装、售后维护等服务;太阳能供电:为我公司智联业务各类太阳能供电(含配套电池)方案支撑、设备供应、施工安装、售后维护等服务;设计支撑:为我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撑、项目可研报告、设计方案、技术规范书、工程概预算编制、现场勘查等服务;监理服务标段:为我公司智联业务提供监理服务。

2.2服务期限(招募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

2.3服务地点: (略) (略) 州,具体地点按照具体项目确定。

2.4招募使用范围:采购内容中各标段包含的所有拓展业务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本次招募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1、申请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2、应答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报告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应答单位需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若为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有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其他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资质要求:

标段1:不涉及

标段2:1、应答人应具有有效期內的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标段3:1、应答人应具有有效期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标段4:1、应答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标段5: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各专业(电子工程行业资质、电子整机产品项目工程专业、显示器件项目工程专业、微电子产品项目工程专业、电子特种环境工程专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通信工程行业资质、有线通信专业、邮政工程专业、无线通信专业、通信铁塔专业、广电工程行业资质、广播电视中心专业、电影工程专业、广播电视发射专业、广播电视传输专业)*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标段6: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各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铁路工程专业、航天航空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冶炼工程专业、农林工程专业、矿山工程专业、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电力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5人员要求(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六需提供人员要求、标段一、标段五不涉及):

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提供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人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 (略) 缴纳的2023年2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标段六提供以下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有1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备1个类似项目监理工程师服务经验。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有效的资质证书、社保局出具 (略) 缴纳的2023年2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服务经验证明。服务经验证明可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方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应答人需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3.7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申请。

3.8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3.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3.10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略) 列入全国/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 (略) (略) 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略) 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者“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加盖公章。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2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募方法

4.1本次招募采用合格制,评审委员会依据招募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招募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标段一初步评审合格且综合得分≥60分的申请人均推荐为招募合作伙伴,其他标段通过初步评审均推荐为招募合作伙伴。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

4.2各标段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人,采购人重新组织该标段招募或者直接确定为入围申请人。

5.招募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募文件,具体如下:

5.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的申请应答人,须同时在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项目报名

5.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募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本项目招募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募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招募文件操作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招募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募文件款通过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缴纳。

5.3.1缴纳方式:(1)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缴纳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2)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平台注册后,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募文件,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募文件操作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4招募文件款发票事宜:招募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自行登录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下载。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4日09时30分。

6.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申请文件递交。

6.3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招募文件或电子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申请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5)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申请无效。

7.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7.1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

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具体项目报名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

7.2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有意参与本项目申请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募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1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申请文件编制和应答,申请人请在招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2.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申请文件开启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招募不涉及唱价内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海晏路79号 地 址: (略) 虎踞北路80号_

博雅金融广场10号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 系 人: 穆摇摇,赵倩

电 话: / 电 话:*,*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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