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涉轨道7号线结构共建及预留部分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澄清公告
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涉轨道7号线结构共建及预留部分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澄清公告
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涉轨道7号线结构共建及预留部分)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7-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涉轨道7号线结构共建及预留部分) | ||
项目编号 | *229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相关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7月2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工程HNZBJ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名称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请问本项目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工程名称是否需修改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
问题1回复:本项目项目名称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HNZBJ清单文件已重新提供,以此次公布的清单文件为准。
问题2:本项目HNZBJ文件中公布的暂列金额不含税总金额为*.85元,由此计算含税暂列金额为*.0765元,但本工程公布的控制价公示函中第8条明确,暂列金额含税总金额为*.09元。因数据不符,请问如何处理?
问题2回复:暂列金额按不含税总金额*.85元计入后再计取9%的增值税。
问题3:投标制作软件中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不一致,请问项目名称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为准?
问题3回复:本项目项目名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为准,项目名称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
问题4:根据设计图纸第20页,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有给水、燃气管线迁改内容,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关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给水、燃气管线迁改是否由相关管线权属单位实施?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给水、燃气管线迁改所对应的沟槽开挖、土方外运、道路恢复等工程量是否属于本次投标人施工范围?
问题4回复: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给水、燃气管线迁改由相关管线权属单位实施。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给水、燃气管线迁改所对应的沟槽开挖、土方外运、道路恢复等工程量是属于本次投标人施工范围,最终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实施内容为准。
问题5:目前2023年6月《长沙建设造价》已出,招标文件第218页中明确基期价为2023年《长沙建设造价》5月,但工程量清单上限价未明确基期价格,工程量清单上限价是否为2023年《长沙建设造价》5月,请明确上限价文件的基期价格。
问题5回复:主要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3 年第 5 (略) 场行情价计取。
问题6: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4.2条,“施工所需的水、电:从外部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接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具体位置在现场落实”。施工用水的取水口、施工用电的取电口是否由发包人提供?
问题6回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请承包人综合考虑。
问题7:市政管网工程(管线迁改)单项工程节点清单中有混凝土构件清单,但无模板措施清单,是否漏项?
问题7回复:清单未含模板。
问题8: P54页评标办法中有“纳入评审的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P369施组格式目录中无此项,是否含此项内容。招标文件描述:“合格性评审采用明标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判定为不合格:(1)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④纳入评审的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四项评审因素任意一项缺项;(2)四项评审因素中任意一项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合格的,即二分之一以上的评标专家认为施工组织设计某项评审因素不合格的。”
问题8回复: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不包含“纳入评审的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无需编制。
问题9:请提供本工程的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问题9回复:具体以发包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问题10:本项目为已投入使用的交通主干道,因施工需要,需要与交通部门协调交通管制问题,请问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是否由招标方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问题10回复:由承包人负责。
问题11:本工程路段节点管线迁改涉及地下军缆、电信、燃气工程,本工程的拆改及恢复是否在本次招标包含的范围内?
问题11回复:军缆、电信、燃气工程的土建部分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最终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实施内容为准。
问题12:本工程路段节点管线迁改涉及地下路政、给水、排水、弱电井,本工程的拆改及恢复是否在本次招标包含的范围内?
问题12回复:给水的管线部分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给水的土建部分、排水、弱电井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最终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实施内容为准。其他未明确内容以招标文件(含合同)为准。
问题13:本项目能否提供CAD图纸?
问题13回复:本项目提供CAD图纸。
问题14:请问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里的单价是含税单价还是不含税单价?
问题14回复:不含税。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 (略) 城投基础设施 (略)
????????????????????????????????????????????????????????????????????????????????????????????????????????代理机构:湖南 (略)
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涉轨道7号线结构共建及预留部分)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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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29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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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7月2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工程HNZBJ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名称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请问本项目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工程名称是否需修改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
问题1回复:本项目项目名称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HNZBJ清单文件已重新提供,以此次公布的清单文件为准。
问题2:本项目HNZBJ文件中公布的暂列金额不含税总金额为*.85元,由此计算含税暂列金额为*.0765元,但本工程公布的控制价公示函中第8条明确,暂列金额含税总金额为*.09元。因数据不符,请问如何处理?
问题2回复:暂列金额按不含税总金额*.85元计入后再计取9%的增值税。
问题3:投标制作软件中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不一致,请问项目名称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为准?
问题3回复:本项目项目名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为准,项目名称为“韶山路(汽车南站节点、湘府路节点)快捷化改造项目(涉轨道7号线预留部分)施工”。
问题4:根据设计图纸第20页,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有给水、燃气管线迁改内容,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关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给水、燃气管线迁改是否由相关管线权属单位实施?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给水、燃气管线迁改所对应的沟槽开挖、土方外运、道路恢复等工程量是否属于本次投标人施工范围?
问题4回复: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给水、燃气管线迁改由相关管线权属单位实施。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给水、燃气管线迁改所对应的沟槽开挖、土方外运、道路恢复等工程量是属于本次投标人施工范围,最终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实施内容为准。
问题5:目前2023年6月《长沙建设造价》已出,招标文件第218页中明确基期价为2023年《长沙建设造价》5月,但工程量清单上限价未明确基期价格,工程量清单上限价是否为2023年《长沙建设造价》5月,请明确上限价文件的基期价格。
问题5回复:主要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3 年第 5 (略) 场行情价计取。
问题6: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4.2条,“施工所需的水、电:从外部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接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具体位置在现场落实”。施工用水的取水口、施工用电的取电口是否由发包人提供?
问题6回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请承包人综合考虑。
问题7:市政管网工程(管线迁改)单项工程节点清单中有混凝土构件清单,但无模板措施清单,是否漏项?
问题7回复:清单未含模板。
问题8: P54页评标办法中有“纳入评审的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P369施组格式目录中无此项,是否含此项内容。招标文件描述:“合格性评审采用明标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判定为不合格:(1)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④纳入评审的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四项评审因素任意一项缺项;(2)四项评审因素中任意一项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合格的,即二分之一以上的评标专家认为施工组织设计某项评审因素不合格的。”
问题8回复: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不包含“纳入评审的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无需编制。
问题9:请提供本工程的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问题9回复:具体以发包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问题10:本项目为已投入使用的交通主干道,因施工需要,需要与交通部门协调交通管制问题,请问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是否由招标方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问题10回复:由承包人负责。
问题11:本工程路段节点管线迁改涉及地下军缆、电信、燃气工程,本工程的拆改及恢复是否在本次招标包含的范围内?
问题11回复:军缆、电信、燃气工程的土建部分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最终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实施内容为准。
问题12:本工程路段节点管线迁改涉及地下路政、给水、排水、弱电井,本工程的拆改及恢复是否在本次招标包含的范围内?
问题12回复:给水的管线部分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给水的土建部分、排水、弱电井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最终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实施内容为准。其他未明确内容以招标文件(含合同)为准。
问题13:本项目能否提供CAD图纸?
问题13回复:本项目提供CAD图纸。
问题14:请问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里的单价是含税单价还是不含税单价?
问题14回复:不含税。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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