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补充征集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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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补充征集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第一章 征集邀请函(补充征集)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蕲春县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品目类公开征集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供应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CJC*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蕲采计〔2022〕-0977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3-2025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6、框架协议有效期(服务期限):2年(2023年4 月20 日-2025年4月20 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通过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或*)。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8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至2023年8月18日9点0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3、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

七、联系方式

征集人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71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信息来源:http://**
第一章 征集邀请函(补充征集)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蕲春县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品目类公开征集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供应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CJC*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蕲采计〔2022〕-0977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3-2025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6、框架协议有效期(服务期限):2年(2023年4 月20 日-2025年4月20 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通过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或*)。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8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至2023年8月18日9点0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3、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

七、联系方式

征集人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71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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