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纯电动客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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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纯电动客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 (略) 纯电动客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3个标段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3个标段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电池性能”的评分标准第2条“同一车型,有两个不同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的不得分”修改为“同一车型,有多个不同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的以各能量密度的算术平均值为准”。本条的“说明”内容“以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的数据为准。”修改为“以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的数据为准(如果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无法反映考核内容的可补充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二、3个标段的招标文件中“工信部公告目录截图”是指工信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等目录中能反映考核数据的截图。如果上述目录中不能反映考核数据的,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车辆技术参数的“说明”第1条中已明确:如果“提供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无法反映考核内容的可补充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 (略) *家岗区花艳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

传真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3年7月28日

湖北 (略)  签于 2023/07/28 12:49:4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 (略) 纯电动客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3个标段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3个标段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电池性能”的评分标准第2条“同一车型,有两个不同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的不得分”修改为“同一车型,有多个不同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的以各能量密度的算术平均值为准”。本条的“说明”内容“以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的数据为准。”修改为“以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的数据为准(如果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无法反映考核内容的可补充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二、3个标段的招标文件中“工信部公告目录截图”是指工信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等目录中能反映考核数据的截图。如果上述目录中不能反映考核数据的,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车辆技术参数的“说明”第1条中已明确:如果“提供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无法反映考核内容的可补充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 (略) *家岗区花艳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

传真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3年7月28日

湖北 (略)  签于 2023/07/28 12: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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