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号地块项目设计济宁市任城区号地块项目设计澄清与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济宁市任城区号地块项目设计济宁市任城区号地块项目设计澄清与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7-28 16:2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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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7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5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任城区JRC2022-011号地块项目(设计) 答疑澄清 问题1、关于指标问题,招标文件第80页中提供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是严恪按照执行,如车位个数,地下面积,配套面积、居住户数。 回复:该项目严格按照下述规划条件执行。具体指标,如居住户数,配套面积,车位个数、地下面积等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配置。 JRC2022-011号共青团路东任和路南宗地(建设路西任兴路北三期)规划条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规划规定,提出以下规划条件: 一、用地概况 1、用地位置:西邻共青团路、东邻泽兰路、北邻任和路、南邻南杨庄路。 2、用地面积指标:规划建设用地7.60公顷。(以实测为准) 二、控制指标 1、用地强度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商业建筑面积(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2%---7%;居住建筑面积(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93%--98%。 2、配套要求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 (略)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及规划导则》、《 (略) 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要求的配建内容及规模配齐各类配套设施,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设施宜集中布置,其中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及社区服务等按相关要求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小区配建幼儿园应按照《 (略) 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济政发[2018]10号)要求移交相关部门。 附表1:居住街坊配套设施一览表
附表2:五分钟生活圈设施一览表(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宜集中布局、联合建设,对外开放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3、地下空间 地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面积(地下空间在地表水平面上垂直投影占地范围)不大于6.8万平方米,层数不大于2层,深度不大于12米,用途为车库、储藏室及配套,层内净高不小于2.2米:地下空间的顶板标高不得 (略) 道路中心线的标高:地下建筑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5米,同时满足绿化种植和地下管线敷设的要求。 三、规划与建筑设计要求 1、新建建筑退让 1.1退让道路红线绿线要求 共 (略) 主干路,道路红线50米,两侧各15米宽绿化带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5米; (略) 次干路,道路红线38米,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绿线不小于15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 南 (略) 支路,道路红线18米,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2米; (略) 支路,道路红线18米,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2米。 1.2退让地界要求 1.2.1退让南北侧地界 居住类建筑:南北侧为居住用地,且为低、多层居住建筑时,低多层居住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3米;高层居住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8米,退让北侧用地界线应通过日照分析研究确定,且不小于18米。南北侧为居住用地,且为高层居住建筑时,低多层居住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3米,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8米:高层居住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8米,退让北侧用地界线应通过日照分析研究确定,且不小于18米。南北侧为其他类用地时,低、多层居住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6米:高层居住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9米。 其他类建筑:南北侧为居住用地时,低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6米,多层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界线应通过日照分析研究确定,且不小于13米,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9米;高层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界线应通过日照分析研究确定,且不小于18米,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3米。南北侧为其他类用地时,低、多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6米;高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9米。 1.2.2退让东西侧地界 低、多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6米;高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9米。 2、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应保持合理间距,满足相关法规、规 (略) 景观要求。应统筹考虑周边现状建筑物对本地块的日照影响。 3、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4.0.9条之规定。住宅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大寒日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幼儿园生活用房冬至日日照不应少于3小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 4、交通组织 按照《 (略) 道路交通设计导则》的要求,组织好内部的交通流线,合理确定出入口位置及宽度, (略) 道路做好衔接:机动车出入口宜开设在支路上。应满足交通疏解和消防规范要求,妥善安排停车泊位和辅助设施。机动车出入口与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米。 5、停车规模 5.1停车位指标 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位指标按照《 (略)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DBJ4-070-2010中|类区域标准执行。 5.2住宅充电设施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不少于20%的车位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户不少于0.6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 5.3商业充电设施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新建商业不少于20%的车位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新建商业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中应设置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与项目同步建成使用。 6、绿化要求 绿化应满足《 (略) 绿化条例》、《 (略) 园林绿化技术导则》等相关法规、规 (略) 景观要求。 6.1沿路绿化沿任和路(次干路)设置不小于8米(宽)的绿化景观带,要保证连续绿化带的景观要求,且绿化景观带长度不低于沿路用地长度的75%。 沿南杨庄路(支路)设置不小于4米(宽)的绿化景观带,要保证连续绿化带的景观要求,且绿化景观带长度不低于沿路用地长度的80%。 沿泽兰路(支路)设置不小于4米(宽)的绿化景观带,要保证连续绿化带的景观要求,且绿化景观带长度不低于沿路用地长度的80%。 6.2集中绿地 城市生活区道路交叉口宜设置四角绿地,其中,主干路和主干路交叉口,单个街角绿地面积不宜小于2000平方米:主干路和次干路、次干路和次干路交叉口,单个街角绿地面积不宜小于1500平方米:主干路和支路、次干路和支路交叉口,单个街角绿地面积不宜小于1000平方米。特殊地段可适当减少,但不低于标准的60%。 6.3停车场绿化 地块内配套地上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萌乔木,停车场内间隔3-5个停车位设置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7、无障碍设计 做好无障碍设计,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相关要求, (略) 政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 8、建筑设计 8.1建筑外观设计要体现济宁特色,注重文化内涵。建筑色彩应依据《 (略) 色彩风貌总体规划》确定的色彩要求设计, (略) 主辅色系统确定的色彩风格及建筑立面配色方案进行色彩选择。空调室外机、排水管道等构件以及广告预留位等应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确保整体效果: (略) 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8.2建筑物高度应当根据项目区位、用地条件、功能要求、周边建筑及景观要求合理确定。处理好建筑群体的过渡关系和形态关联性,构筑错落有致、疏密相间的空间形态。 四、其他要求 1、规划设计应突出济宁地方特色及环境特点,合理确定建筑比例尺度、做好建筑空间景观设计。强化精品意识,运用现代先进设计理念和手法, (略) 文脉,创造体现人文和谐、现代文明和时代特征的精品工程。新建建筑形式、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建筑协调,着重突出共青团路、 (略) 干道的立面景观设计。住宅建筑总层数在4层及4层以上的,住宅建筑首层(含架空层)及地下空间外侧均 (略) 或私密性空间。住宅建筑总层数在3层及3层以下,并在住宅建筑首层(含架空层)及地下空间 (略) 或私密性空间的,不得参与小区绿地率计算。 2、涉及国家安全设施、交通设施、净空高度、燃气供水管道电力设施、文物保护等问题的,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3、建筑应实施夜景亮化,并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美化环境等原则,立足当地发 (略) 功能定位合理使用内透光照明、轮廓照明等方式,有序开展景观照明工作。景观亮化设计专篇和设计方案效果图应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4、商业建筑集中布置,不宜采用商业建筑围合居住区布局形式。 5、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专项规划及城建系列导则的要求, (略) 政府《关于严格质量 (略) 建设管理系列技术导则贯彻执行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83号)要求予以贯彻落实。 6、市政设施要求:各种管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减少交叉:排水制度宜采用雨污分流制。 7、规划设计成果应含有标注建筑单体尺寸、建筑间距、退线距离、道路宽度、建筑高度等内容的尺寸标注平面图。对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公共设施配置的规模等级等应当在总平面图中列表标明。 五、附件 1、城市道路红线与规划范围图(详见附图1) 2、地下空间适建范围控制图(详见附图2) 3、竖向界限图(详见附图3) 问题2、关于图纸深度问题,投标阶段是否可以仅提供标准层平面图,立面效果图?(方案阶段完善平立剖技术图纸)。 回复:图纸深度仅需达到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即可。 问题3、是否有集团标准化要求。 回复:集团无标准化要求。 问题4、是否够提供目 (略) 场销售情况(主要竟品等)。 回复:请投标企业自 (略) 场销售情况(主要竟品等)。 问题5、需提供上位规划,用地红线的CAD地图,周边现状图, (略) 道路标高,规划条件及建设条件意见书等影响设计的其他地块附加条件。 回复:上位规划(详见附图4),用地红线的CAD地图(详见附图5),周边现状图, (略) 道路标高暂时无需考虑。 问题6、需提供项目定位,产品及户配要求。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项目定位、产品及户配要求。 答疑澄清文件中所有附图详见答疑文件附件压缩包。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山东 (略) 2023年7月28日 |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7-28 16:2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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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7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5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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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任城区JRC2022-011号地块项目(设计) 答疑澄清 问题1、关于指标问题,招标文件第80页中提供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是严恪按照执行,如车位个数,地下面积,配套面积、居住户数。 回复:该项目严格按照下述规划条件执行。具体指标,如居住户数,配套面积,车位个数、地下面积等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配置。 JRC2022-011号共青团路东任和路南宗地(建设路西任兴路北三期)规划条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规划规定,提出以下规划条件: 一、用地概况 1、用地位置:西邻共青团路、东邻泽兰路、北邻任和路、南邻南杨庄路。 2、用地面积指标:规划建设用地7.60公顷。(以实测为准) 二、控制指标 1、用地强度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商业建筑面积(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2%---7%;居住建筑面积(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93%--98%。 2、配套要求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 (略)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及规划导则》、《 (略) 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要求的配建内容及规模配齐各类配套设施,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设施宜集中布置,其中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及社区服务等按相关要求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小区配建幼儿园应按照《 (略) 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济政发[2018]10号)要求移交相关部门。 附表1:居住街坊配套设施一览表
附表2:五分钟生活圈设施一览表(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宜集中布局、联合建设,对外开放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3、地下空间 地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面积(地下空间在地表水平面上垂直投影占地范围)不大于6.8万平方米,层数不大于2层,深度不大于12米,用途为车库、储藏室及配套,层内净高不小于2.2米:地下空间的顶板标高不得 (略) 道路中心线的标高:地下建筑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5米,同时满足绿化种植和地下管线敷设的要求。 三、规划与建筑设计要求 1、新建建筑退让 1.1退让道路红线绿线要求 共 (略) 主干路,道路红线50米,两侧各15米宽绿化带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5米; (略) 次干路,道路红线38米,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绿线不小于15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 南 (略) 支路,道路红线18米,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2米; (略) 支路,道路红线18米,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2米。 1.2退让地界要求 1.2.1退让南北侧地界 居住类建筑:南北侧为居住用地,且为低、多层居住建筑时,低多层居住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3米;高层居住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8米,退让北侧用地界线应通过日照分析研究确定,且不小于18米。南北侧为居住用地,且为高层居住建筑时,低多层居住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3米,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8米:高层居住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8米,退让北侧用地界线应通过日照分析研究确定,且不小于18米。南北侧为其他类用地时,低、多层居住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6米:高层居住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9米。 其他类建筑:南北侧为居住用地时,低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6米,多层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界线应通过日照分析研究确定,且不小于13米,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9米;高层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界线应通过日照分析研究确定,且不小于18米,退让南侧用地界线不应小于13米。南北侧为其他类用地时,低、多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6米;高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9米。 1.2.2退让东西侧地界 低、多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6米;高层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不应小于9米。 2、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应保持合理间距,满足相关法规、规 (略) 景观要求。应统筹考虑周边现状建筑物对本地块的日照影响。 3、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4.0.9条之规定。住宅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大寒日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幼儿园生活用房冬至日日照不应少于3小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 4、交通组织 按照《 (略) 道路交通设计导则》的要求,组织好内部的交通流线,合理确定出入口位置及宽度, (略) 道路做好衔接:机动车出入口宜开设在支路上。应满足交通疏解和消防规范要求,妥善安排停车泊位和辅助设施。机动车出入口与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米。 5、停车规模 5.1停车位指标 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位指标按照《 (略)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DBJ4-070-2010中|类区域标准执行。 5.2住宅充电设施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不少于20%的车位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户不少于0.6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 5.3商业充电设施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新建商业不少于20%的车位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配建要求:新建商业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中应设置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与项目同步建成使用。 6、绿化要求 绿化应满足《 (略) 绿化条例》、《 (略) 园林绿化技术导则》等相关法规、规 (略) 景观要求。 6.1沿路绿化沿任和路(次干路)设置不小于8米(宽)的绿化景观带,要保证连续绿化带的景观要求,且绿化景观带长度不低于沿路用地长度的75%。 沿南杨庄路(支路)设置不小于4米(宽)的绿化景观带,要保证连续绿化带的景观要求,且绿化景观带长度不低于沿路用地长度的80%。 沿泽兰路(支路)设置不小于4米(宽)的绿化景观带,要保证连续绿化带的景观要求,且绿化景观带长度不低于沿路用地长度的80%。 6.2集中绿地 城市生活区道路交叉口宜设置四角绿地,其中,主干路和主干路交叉口,单个街角绿地面积不宜小于2000平方米:主干路和次干路、次干路和次干路交叉口,单个街角绿地面积不宜小于1500平方米:主干路和支路、次干路和支路交叉口,单个街角绿地面积不宜小于1000平方米。特殊地段可适当减少,但不低于标准的60%。 6.3停车场绿化 地块内配套地上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萌乔木,停车场内间隔3-5个停车位设置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7、无障碍设计 做好无障碍设计,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相关要求, (略) 政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 8、建筑设计 8.1建筑外观设计要体现济宁特色,注重文化内涵。建筑色彩应依据《 (略) 色彩风貌总体规划》确定的色彩要求设计, (略) 主辅色系统确定的色彩风格及建筑立面配色方案进行色彩选择。空调室外机、排水管道等构件以及广告预留位等应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确保整体效果: (略) 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8.2建筑物高度应当根据项目区位、用地条件、功能要求、周边建筑及景观要求合理确定。处理好建筑群体的过渡关系和形态关联性,构筑错落有致、疏密相间的空间形态。 四、其他要求 1、规划设计应突出济宁地方特色及环境特点,合理确定建筑比例尺度、做好建筑空间景观设计。强化精品意识,运用现代先进设计理念和手法, (略) 文脉,创造体现人文和谐、现代文明和时代特征的精品工程。新建建筑形式、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建筑协调,着重突出共青团路、 (略) 干道的立面景观设计。住宅建筑总层数在4层及4层以上的,住宅建筑首层(含架空层)及地下空间外侧均 (略) 或私密性空间。住宅建筑总层数在3层及3层以下,并在住宅建筑首层(含架空层)及地下空间 (略) 或私密性空间的,不得参与小区绿地率计算。 2、涉及国家安全设施、交通设施、净空高度、燃气供水管道电力设施、文物保护等问题的,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3、建筑应实施夜景亮化,并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美化环境等原则,立足当地发 (略) 功能定位合理使用内透光照明、轮廓照明等方式,有序开展景观照明工作。景观亮化设计专篇和设计方案效果图应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4、商业建筑集中布置,不宜采用商业建筑围合居住区布局形式。 5、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专项规划及城建系列导则的要求, (略) 政府《关于严格质量 (略) 建设管理系列技术导则贯彻执行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83号)要求予以贯彻落实。 6、市政设施要求:各种管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减少交叉:排水制度宜采用雨污分流制。 7、规划设计成果应含有标注建筑单体尺寸、建筑间距、退线距离、道路宽度、建筑高度等内容的尺寸标注平面图。对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公共设施配置的规模等级等应当在总平面图中列表标明。 五、附件 1、城市道路红线与规划范围图(详见附图1) 2、地下空间适建范围控制图(详见附图2) 3、竖向界限图(详见附图3) 问题2、关于图纸深度问题,投标阶段是否可以仅提供标准层平面图,立面效果图?(方案阶段完善平立剖技术图纸)。 回复:图纸深度仅需达到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即可。 问题3、是否有集团标准化要求。 回复:集团无标准化要求。 问题4、是否够提供目 (略) 场销售情况(主要竟品等)。 回复:请投标企业自 (略) 场销售情况(主要竟品等)。 问题5、需提供上位规划,用地红线的CAD地图,周边现状图, (略) 道路标高,规划条件及建设条件意见书等影响设计的其他地块附加条件。 回复:上位规划(详见附图4),用地红线的CAD地图(详见附图5),周边现状图, (略) 道路标高暂时无需考虑。 问题6、需提供项目定位,产品及户配要求。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项目定位、产品及户配要求。 答疑澄清文件中所有附图详见答疑文件附件压缩包。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山东 (略) 2023年7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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