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7-28 16: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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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15,354.9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答疑及补遗(1) 答疑部分 质疑一、请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里所提到的相关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公安部下属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等一些资料,如无法提供此部分资料是否做为废标条件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二、一、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长涪汇智能化5.31图纸》中以下内容: 1、“材设表(一)(图号:CS01)”中的“汇聚交换机”的“6、支持在64Bytes-1518Bytes下线速转发,提供具有 CMA或CAL或 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和“7、支持基础网络保护机制,增强设备防攻击能力,即也使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也能保护系统各种服务的正常运行,保持较低的CPU负载,从而保障整个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2、“材设表(一)(图号:CS01)”中的“POE交换机”的“4、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接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材设表(一)(图号:CS01)”中的“24口交换机”3、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接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以下内容: 1、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解码器”——“3.具有8个HDMI输出接口、 1个VGA输入接口、1个DVI输 入接口、2个USB口、1个语音对讲输入、1个语音对讲输出、8个音频输出、8个报 警输入、8个报警输出、1个 RS485接口、4个CVBS输出接口(通过转接头实现)、 1个RS232接口,2个千兆网口、2个光口。样机采用 AC220V电源供电。 6.★设备接入具有智能行为分析功能的摄像机,可解码 显示智能行为分析信息,包括移动侦测、越界入侵、区 域入侵、起身离开等,并上传报警信息。 7.★支持前端接入智能摄像机,直连前端人脸检测设备 ,可实时展示人脸检测结果,包括年龄、性别、是否戴 眼镜等人脸属性信息;属性直接叠加画面显示。 9.★支持PC 软件客户端、 WEB 浏览器客户端、平台客 户端、IPAD、可视化触控平 台方式访问管理。” 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安防管理平台”——“6.★要求监控点最多管理容量为*路: 7.★要求支持视频画面叠加 水印,包括视频预览、录像回放、即时回放、录像剪辑 、紧急录像和录像下载时叠加; 9.★要求支持设备录像回传至中心存储,可以支持计划回传和手动回传两种模式;(以上标★项需提供公安部下属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以上内容明显存在:(1)通过特定参数、产品彩页、官网截图、配置截图、特定参数设置等要求限制其它优秀厂家;(2)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的资质和功能,不是技术要求,且与产品功能性能无关,通过将上述条款写入产品技术需求参数中,属于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诉求:请求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对招标文件中不合法、不合理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正。" 答:上述问题均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三、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写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内容,本项目是否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答: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质疑四、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项里面有很多*号项和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内容,请问这些检测报告是投标时提供还是在中标工程实施时供货时提供,如果需要投标时提供,这些检测报告资料需要附在投标文件的哪部分里面。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写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http://**)下载。随本招标文件一并发布”。但是在网站上并没有提供该下载文件,请问到底有没有该部分招标资料。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六、序号37,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UPS电源, 项目特征 (3) ★为更好地匹配现场用电需求,UPS输入输出需兼容多种电压制式,标准产品输入输出相电压220V或110V可设置,该功能支持现场验证,需提供设置截图证明并加盖所投品牌厂商公章。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 关于第三条技术要求: 1、若UPS设置输入380V、220V时,实际功率为40kVA。当UPS设置为 110V时,UPS的额定功率减半,只有20kVA的容量。 若此项要求设置满足110V,则根据负载功率,UPS应设计为80KVA。 2、本项目负载端设备皆为220V常规设备,无110V制式产品。 3、AC380V\AC220是国际通用标准,目前 (略) 电规定为交流110V,本项目负载端无日本原装进口产品。 4、综上,我司认为此项要求涉嫌控标,且无实际应用意义,望依法依规删除。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七、"工程量清单/监控系统/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 三、安防管理平台 6.★要求监控点最多管理容 量为*路 7.★要求支持视频画面叠加 水印,包括视频预览、录像 回放、即时回放、录像剪辑 、紧急录像和录像下载时叠加 9.★要求支持设备录像回传 至中心存储,可以支持计划 回传和手动回传两种模式 12.为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及 业务功能的有效运行,主要 硬件设备200W全彩筒机、 200W红外球机、200W人脸抓 拍球机、人脸门禁一体机、 46英寸拼接屏需与平台软件 为同一品牌。 四、枪式摄像机 2.★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 0.0005 lx。 五、球机 2.★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 0.001Lux,黑白0.0005Lux 8.★样机与客户端之间用 150m五类非屏蔽网线直接连 接,网络传输能力满足发送 1500个数据包,重复测试 3次,每次丢包数不大于1个 9.★具备较强的网络自适应 能力,在丢包率为20%的网 络环境下,仍可正常显示监 视画面。 10.★球机应具备本机存储 功能,支持SD卡热插拔,最 大支持256GB: 六、人脸球机 3.★最低照度可达彩色 0.0005Lux,黑白 0.0001Lux: 7.★信噪比≥60dB,延时不 大于100ms: 质疑原因: 据了解,上述功能项不完全在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内,属于委托检验范畴。委托检验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委托检验是企业自觉行为,检测功能项由企业自主指定,其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司就此参数咨询了行业中知名企业,宇视、大华、华为、紫光等众多企业均无法提供全部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经过调查,同类设备中,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特别是上述指标且能够提供检测报告证明的,目前只有杭州海康威视 (略) 可以提供全部检测报告且完全满足该技术指标,这明显就是按照杭州海康威视 (略) 提供的标准内容进行编写招标文件。 作为一次公开招标项目,以某家企业的特定企业标准内容来设置招标技术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来强制性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司将质疑到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上述要求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具备明显指向性,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单位提出质疑,请贵单位仔细核查招标文件中超过国家标准或违反政府采购法的条款,修改或删除这些不合理条款,以保证此次项目的招标过程对投标单位的公开、公平、公证性。" 答:上述问题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八、"工程量清单/监控系统/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 一、解码器 5.★支持对输入的视频画面 进行90°、180°、270°旋 转显示。 6.★设备接入具有智能行为 分析功能的摄像机,可解码 显示智能行为分析信息,包 括移动侦测、越界入侵、区 域入侵、起身离开等,并上传报警信息。 7.★支持前端接入智能摄像 机,直连前端人脸检测设备 ,可实时展示人脸检测结果 ,包括年龄、性别、是否戴 眼镜等人脸属性信息;属性 直接叠加画面显示。 8.★支持黑白名单功能,可 设置256个黑白名单;当设 置白名单时,只允许白名单 IP访问设备;当设置黑名单 时,黑名单内IP无法访问设备 9.★支持PC 软件客户端、 WEB 浏览器客户端、平台客 户端、IPAD、可视化触控平 台方式访问管理。 二、32路硬盘录像机 3.★具有2个HDMI接口、1个 VGA接口、2个RJ45网络接口 、2个USB2.0接口、1个 USB3.0接口、1个RS232接口 、1个RS485接口、1个 eSata接口、1路音频输入接 口、1路音频输出接口 ;16路报警输入接口、9路 报警输出接口、具有2路直 流DC 12V输出接口(其中 1路为Ctrl报警输出口 );可内置5个SATA接口硬盘 5.★可接入32路分辨率为 1920×1080的视频图像;支 持最大接入带宽 256Mbps,最大存储带宽 256Mbps,最大转发带宽160Mbps,最大回放带宽 160Mbps,开启视频流智能 分析后NVR网络带宽不应降低 8.★可同时显示输出12路 H.265编码、30fps、 1920×1080格式的视频图像 ,或同时输出3路 H.265编 码、25fps、4096×2160或 者3840×2160格式的视频图 像,或同时解码2路 H.265编码、20fps、 4000×3000格式的视频图像 。输出1路H.265编码、 25fps、8160×3072格式的 视频图像;开启视频流智能 分析,NVR解码性能不会降低 9.★支持2路视频流人脸识 别,支持8路图片流人脸识 别。支持10张/秒人脸比对 报警,比对结果显示包括人 脸比对成功、人脸比对失败 和陌生人报警 10.★采用单人戴口罩正脸依次循环通行进行试验,试 验人员数量不小于5人,通过速度不小于1m/s,人员通 过间隔时间不大于1s,戴口罩人脸检出 率不低于99% 质疑原因: 据了解,上述功能项不完全在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内,属于委托检验范畴。委托检验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委托检验是企业自觉行为,检测功能项由企业自主指定,其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司就此参数咨询了行业中知名企业,宇视、大华、华为、紫光等众多企业均无法提供全部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经过调查,同类设备中,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特别是上述指标且能够提供检测报告证明的,目前只有杭州海康威视 (略) 可以提供全部检测报告且完全满足该技术指标,这明显就是按照杭州海康威视 (略) 提供的标准内容进行编写招标文件。 作为一次公开招标项目,以某家企业的特定企业标准内容来设置招标技术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来强制性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司将质疑到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上述要求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具备明显指向性,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单位提出质疑,请贵单位仔细核查招标文件中超过国家标准或违反政府采购法的条款,修改或删除这些不合理条款,以保证此次项目的招标过程对投标单位的公开、公平、公证性。" 答:上述问题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九、招标文件要求的星号提供证明材料,是投标时提供,还是合同签订后提供?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十:招标文件正文打开没有内容。 答:经确认招标文件正文有内容。请更投标制 (略) 。 质疑十一、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第36页——24口千兆交换机第(3)技术参数: (3)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接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1)通过特定参数、产品彩页、官网截图、配置截图、特定参数设置等要求限制其它优秀厂家;(2)该技术参数要求的资质和功能,不是技术要求,且与产品功能性能无关,通过将上述条款写入产品技术需求参数中,属于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补遗如下: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发布。 2、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8月 14日10时00分 ,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 3、修改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内容具体为: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满足“所需产品性能一览表”中的功能需求。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给招标人进行核对。如提供的相关型式检验报告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注:本项目所需设备及性能要求均为本项目实际所需,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满足实际所需的设备安装即可。 所需产品性能一览表
招标人: (略) 涪陵区江普住房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时间:2023年7月21日 |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7-28 16:06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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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15,354.9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答疑及补遗(1) 答疑部分 质疑一、请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里所提到的相关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公安部下属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等一些资料,如无法提供此部分资料是否做为废标条件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二、一、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长涪汇智能化5.31图纸》中以下内容: 1、“材设表(一)(图号:CS01)”中的“汇聚交换机”的“6、支持在64Bytes-1518Bytes下线速转发,提供具有 CMA或CAL或 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和“7、支持基础网络保护机制,增强设备防攻击能力,即也使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也能保护系统各种服务的正常运行,保持较低的CPU负载,从而保障整个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2、“材设表(一)(图号:CS01)”中的“POE交换机”的“4、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接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材设表(一)(图号:CS01)”中的“24口交换机”3、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接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以下内容: 1、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解码器”——“3.具有8个HDMI输出接口、 1个VGA输入接口、1个DVI输 入接口、2个USB口、1个语音对讲输入、1个语音对讲输出、8个音频输出、8个报 警输入、8个报警输出、1个 RS485接口、4个CVBS输出接口(通过转接头实现)、 1个RS232接口,2个千兆网口、2个光口。样机采用 AC220V电源供电。 6.★设备接入具有智能行为分析功能的摄像机,可解码 显示智能行为分析信息,包括移动侦测、越界入侵、区 域入侵、起身离开等,并上传报警信息。 7.★支持前端接入智能摄像机,直连前端人脸检测设备 ,可实时展示人脸检测结果,包括年龄、性别、是否戴 眼镜等人脸属性信息;属性直接叠加画面显示。 9.★支持PC 软件客户端、 WEB 浏览器客户端、平台客 户端、IPAD、可视化触控平 台方式访问管理。” 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安防管理平台”——“6.★要求监控点最多管理容量为*路: 7.★要求支持视频画面叠加 水印,包括视频预览、录像回放、即时回放、录像剪辑 、紧急录像和录像下载时叠加; 9.★要求支持设备录像回传至中心存储,可以支持计划回传和手动回传两种模式;(以上标★项需提供公安部下属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以上内容明显存在:(1)通过特定参数、产品彩页、官网截图、配置截图、特定参数设置等要求限制其它优秀厂家;(2)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的资质和功能,不是技术要求,且与产品功能性能无关,通过将上述条款写入产品技术需求参数中,属于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及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诉求:请求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对招标文件中不合法、不合理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正。" 答:上述问题均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三、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写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内容,本项目是否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答: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质疑四、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项里面有很多*号项和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内容,请问这些检测报告是投标时提供还是在中标工程实施时供货时提供,如果需要投标时提供,这些检测报告资料需要附在投标文件的哪部分里面。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写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http://**)下载。随本招标文件一并发布”。但是在网站上并没有提供该下载文件,请问到底有没有该部分招标资料。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六、序号37,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UPS电源, 项目特征 (3) ★为更好地匹配现场用电需求,UPS输入输出需兼容多种电压制式,标准产品输入输出相电压220V或110V可设置,该功能支持现场验证,需提供设置截图证明并加盖所投品牌厂商公章。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 关于第三条技术要求: 1、若UPS设置输入380V、220V时,实际功率为40kVA。当UPS设置为 110V时,UPS的额定功率减半,只有20kVA的容量。 若此项要求设置满足110V,则根据负载功率,UPS应设计为80KVA。 2、本项目负载端设备皆为220V常规设备,无110V制式产品。 3、AC380V\AC220是国际通用标准,目前 (略) 电规定为交流110V,本项目负载端无日本原装进口产品。 4、综上,我司认为此项要求涉嫌控标,且无实际应用意义,望依法依规删除。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七、"工程量清单/监控系统/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 三、安防管理平台 6.★要求监控点最多管理容 量为*路 7.★要求支持视频画面叠加 水印,包括视频预览、录像 回放、即时回放、录像剪辑 、紧急录像和录像下载时叠加 9.★要求支持设备录像回传 至中心存储,可以支持计划 回传和手动回传两种模式 12.为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及 业务功能的有效运行,主要 硬件设备200W全彩筒机、 200W红外球机、200W人脸抓 拍球机、人脸门禁一体机、 46英寸拼接屏需与平台软件 为同一品牌。 四、枪式摄像机 2.★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 0.0005 lx。 五、球机 2.★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 0.001Lux,黑白0.0005Lux 8.★样机与客户端之间用 150m五类非屏蔽网线直接连 接,网络传输能力满足发送 1500个数据包,重复测试 3次,每次丢包数不大于1个 9.★具备较强的网络自适应 能力,在丢包率为20%的网 络环境下,仍可正常显示监 视画面。 10.★球机应具备本机存储 功能,支持SD卡热插拔,最 大支持256GB: 六、人脸球机 3.★最低照度可达彩色 0.0005Lux,黑白 0.0001Lux: 7.★信噪比≥60dB,延时不 大于100ms: 质疑原因: 据了解,上述功能项不完全在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内,属于委托检验范畴。委托检验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委托检验是企业自觉行为,检测功能项由企业自主指定,其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司就此参数咨询了行业中知名企业,宇视、大华、华为、紫光等众多企业均无法提供全部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经过调查,同类设备中,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特别是上述指标且能够提供检测报告证明的,目前只有杭州海康威视 (略) 可以提供全部检测报告且完全满足该技术指标,这明显就是按照杭州海康威视 (略) 提供的标准内容进行编写招标文件。 作为一次公开招标项目,以某家企业的特定企业标准内容来设置招标技术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来强制性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司将质疑到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上述要求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具备明显指向性,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单位提出质疑,请贵单位仔细核查招标文件中超过国家标准或违反政府采购法的条款,修改或删除这些不合理条款,以保证此次项目的招标过程对投标单位的公开、公平、公证性。" 答:上述问题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八、"工程量清单/监控系统/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 一、解码器 5.★支持对输入的视频画面 进行90°、180°、270°旋 转显示。 6.★设备接入具有智能行为 分析功能的摄像机,可解码 显示智能行为分析信息,包 括移动侦测、越界入侵、区 域入侵、起身离开等,并上传报警信息。 7.★支持前端接入智能摄像 机,直连前端人脸检测设备 ,可实时展示人脸检测结果 ,包括年龄、性别、是否戴 眼镜等人脸属性信息;属性 直接叠加画面显示。 8.★支持黑白名单功能,可 设置256个黑白名单;当设 置白名单时,只允许白名单 IP访问设备;当设置黑名单 时,黑名单内IP无法访问设备 9.★支持PC 软件客户端、 WEB 浏览器客户端、平台客 户端、IPAD、可视化触控平 台方式访问管理。 二、32路硬盘录像机 3.★具有2个HDMI接口、1个 VGA接口、2个RJ45网络接口 、2个USB2.0接口、1个 USB3.0接口、1个RS232接口 、1个RS485接口、1个 eSata接口、1路音频输入接 口、1路音频输出接口 ;16路报警输入接口、9路 报警输出接口、具有2路直 流DC 12V输出接口(其中 1路为Ctrl报警输出口 );可内置5个SATA接口硬盘 5.★可接入32路分辨率为 1920×1080的视频图像;支 持最大接入带宽 256Mbps,最大存储带宽 256Mbps,最大转发带宽160Mbps,最大回放带宽 160Mbps,开启视频流智能 分析后NVR网络带宽不应降低 8.★可同时显示输出12路 H.265编码、30fps、 1920×1080格式的视频图像 ,或同时输出3路 H.265编 码、25fps、4096×2160或 者3840×2160格式的视频图 像,或同时解码2路 H.265编码、20fps、 4000×3000格式的视频图像 。输出1路H.265编码、 25fps、8160×3072格式的 视频图像;开启视频流智能 分析,NVR解码性能不会降低 9.★支持2路视频流人脸识 别,支持8路图片流人脸识 别。支持10张/秒人脸比对 报警,比对结果显示包括人 脸比对成功、人脸比对失败 和陌生人报警 10.★采用单人戴口罩正脸依次循环通行进行试验,试 验人员数量不小于5人,通过速度不小于1m/s,人员通 过间隔时间不大于1s,戴口罩人脸检出 率不低于99% 质疑原因: 据了解,上述功能项不完全在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内,属于委托检验范畴。委托检验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委托检验是企业自觉行为,检测功能项由企业自主指定,其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司就此参数咨询了行业中知名企业,宇视、大华、华为、紫光等众多企业均无法提供全部检测报告进行证明,且经过调查,同类设备中,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特别是上述指标且能够提供检测报告证明的,目前只有杭州海康威视 (略) 可以提供全部检测报告且完全满足该技术指标,这明显就是按照杭州海康威视 (略) 提供的标准内容进行编写招标文件。 作为一次公开招标项目,以某家企业的特定企业标准内容来设置招标技术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来强制性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司将质疑到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上述要求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具备明显指向性,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单位提出质疑,请贵单位仔细核查招标文件中超过国家标准或违反政府采购法的条款,修改或删除这些不合理条款,以保证此次项目的招标过程对投标单位的公开、公平、公证性。" 答:上述问题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九、招标文件要求的星号提供证明材料,是投标时提供,还是合同签订后提供?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十:招标文件正文打开没有内容。 答:经确认招标文件正文有内容。请更投标制 (略) 。 质疑十一、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第36页——24口千兆交换机第(3)技术参数: (3)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接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要求所投交换机IK防护测试级别至少达到IK0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1)通过特定参数、产品彩页、官网截图、配置截图、特定参数设置等要求限制其它优秀厂家;(2)该技术参数要求的资质和功能,不是技术要求,且与产品功能性能无关,通过将上述条款写入产品技术需求参数中,属于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补遗如下: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发布。 2、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8月 14日10时00分 ,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 3、修改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内容具体为: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满足“所需产品性能一览表”中的功能需求。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给招标人进行核对。如提供的相关型式检验报告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注:本项目所需设备及性能要求均为本项目实际所需,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满足实际所需的设备安装即可。 所需产品性能一览表
招标人: (略) 涪陵区江普住房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时间:2023年7月21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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