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龙阳矿区玻璃用石英砂岩矿地质勘查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慈利县龙阳矿区玻璃用石英砂岩矿地质勘查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7-28 16:0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8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更正内容: 1.开标时间: 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09:00 更正为:2023年8月15日 09:00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投标报价 | A1=20% |
技术部分 | A2=40% |
商务部分 | A3=40% |
序号 | 类别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100分) | 投标报价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0 2、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00分 |
2 | 商务部分(100分) | 企业管理认证体系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1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国家认证认可查询平台网上查询截图,证书颁发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日之前,未按要求提供或难以判断的不得分。) | 12分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7月以来具有勘查合同金额700万以上的相关类似勘查项目业绩,每个计7分,最多计21分;没有不计分。(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查验,否则不计分。) | 21分 | ||
项目实施 团队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地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10分,具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技术人员具有地勘及水文相关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10分;具地勘及水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6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以上专业人员如具有多重专业职称的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5分 | ||
获奖情况 | 近三年投标人完成的地质勘查(地质调查)项目获得厅局级(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颁发的“科技奖”的,每提供一项计10 分; (略) 部级(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科技部)颁发的“科技奖”的,每提供一项计15分;本项最高计 30分;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30分 |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拥有下属实验室( (略) 场管理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计12分,无不计分。 | 12分 | ||
3 | 技术部分(100分) | 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依据、目标、内容、程序等方面的合理性,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的认识程度、人员安排、资料整理、组织保障等):内容全面、文图齐全(具有地质及工程部署图、储量图、剖面图)、合理(反应周边矿权情况),流程清晰,具体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计30 分;内容较全面、文图较齐(工程部署图)、较合理(未反应周边矿权情况),流程较清晰,具体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行的,计 20 分;内容欠全面(无地质及工程部署图、储量图、剖面图)、流程一般,具体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计10分;未提供不计分。 | 30分 |
项目进度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度保证措施,需包含组织管理、技术团队及设备配置内容,由评审专家进行横向对比。人员及设备安排合理、整体科学可靠、可行性强的,计 30 分;人员及设备安排较合理、整体较科学可靠、可行性较强的,计 20 分;人员及设备安排欠合理、整体欠科学可靠、可行性不够强的,计 10分;未提供不计分。 | 30 分 | ||
质量控制 措施 | 根据本项目勘查内容及要求,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包括项 目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详尽切实可行,目标明确,体系制度完整,保障举措细致全面的计20分,有缺项扣4分;措施不可行、方案模糊笼统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20 分 | ||
安全保障方案 | 根据本项目勘查内容及要求,提供的安全勘查管理目标方案(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和制度、现场勘探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应急预案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包含以上内容且步骤清晰,现场安全布置、应急措施全面可行,规范完整的计12分,有缺项扣4分;措施描述不可行、不明确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12分 | ||
服务承诺 |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全面,包括承诺完成的工作内容全面、合理,内容与深度均达到或超出本项目任务要求并按时提交成果、后续服务有保障,内容合理、全面的计8分;有缺漏项、欠合理、欠全面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8分 |
更正后内容: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投标报价 | A1=30% |
技术部分 | A2=50% |
商务部分 | A3=20% |
评分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价格部分(100分) | 投标报价 (10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0 2、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部分 (100分) | 类似业绩 (3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具有砂石土矿类矿产勘查类似业绩,每个业绩计15分,本项最高计30分。(提供中标公告或合同,合同时间以*方签订时间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
实施团队(70分) | 1.在人员的配备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类研究员级或教授高级工程师的,每个计6分,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每个计4分,满分10分; 2.在满足基础人员的配备上,每增加地质类中、高级工级工程师的,每人计5分,满分30分; 3.水工环地质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计5分,满分15分; 4.测绘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的,每人计5分,满分15分; 注①、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只按一个证书计分 | |
技术部分 (100分) | 技术方案(52分) | 针对项目技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调查研究理解及可行性分析 2、工作区范围及地质条件 3、以往地质工作及存在问题 4、开采技术条件 5、工作部署 6、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7、预期提交成果 8、绿色地质勘查理解 对上述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2分,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0分,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2分。 |
质量保证措施(16分) | 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相关措施 2、安全相关措施 3、技术人员配备 4、质量保证体系 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 | |
进度保证措施(14分) | 针对项目总体计划、保证措施进行评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进度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 2、进度管理保证措施 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 | |
服务承诺(18分) | 针对项目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时间承诺 2、人员承诺 3、方式及内容承诺 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三、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递交时间:2023-07-28 16:0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8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更正内容: 1.开标时间: 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09:00 更正为:2023年8月15日 09:00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投标报价 | A1=20% |
技术部分 | A2=40% |
商务部分 | A3=40% |
序号 | 类别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100分) | 投标报价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0 2、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00分 |
2 | 商务部分(100分) | 企业管理认证体系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1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国家认证认可查询平台网上查询截图,证书颁发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日之前,未按要求提供或难以判断的不得分。) | 12分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7月以来具有勘查合同金额700万以上的相关类似勘查项目业绩,每个计7分,最多计21分;没有不计分。(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查验,否则不计分。) | 21分 | ||
项目实施 团队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地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10分,具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技术人员具有地勘及水文相关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10分;具地勘及水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6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以上专业人员如具有多重专业职称的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5分 | ||
获奖情况 | 近三年投标人完成的地质勘查(地质调查)项目获得厅局级(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颁发的“科技奖”的,每提供一项计10 分; (略) 部级(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科技部)颁发的“科技奖”的,每提供一项计15分;本项最高计 30分;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30分 |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拥有下属实验室( (略) 场管理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计12分,无不计分。 | 12分 | ||
3 | 技术部分(100分) | 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依据、目标、内容、程序等方面的合理性,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的认识程度、人员安排、资料整理、组织保障等):内容全面、文图齐全(具有地质及工程部署图、储量图、剖面图)、合理(反应周边矿权情况),流程清晰,具体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计30 分;内容较全面、文图较齐(工程部署图)、较合理(未反应周边矿权情况),流程较清晰,具体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行的,计 20 分;内容欠全面(无地质及工程部署图、储量图、剖面图)、流程一般,具体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计10分;未提供不计分。 | 30分 |
项目进度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度保证措施,需包含组织管理、技术团队及设备配置内容,由评审专家进行横向对比。人员及设备安排合理、整体科学可靠、可行性强的,计 30 分;人员及设备安排较合理、整体较科学可靠、可行性较强的,计 20 分;人员及设备安排欠合理、整体欠科学可靠、可行性不够强的,计 10分;未提供不计分。 | 30 分 | ||
质量控制 措施 | 根据本项目勘查内容及要求,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包括项 目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详尽切实可行,目标明确,体系制度完整,保障举措细致全面的计20分,有缺项扣4分;措施不可行、方案模糊笼统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20 分 | ||
安全保障方案 | 根据本项目勘查内容及要求,提供的安全勘查管理目标方案(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和制度、现场勘探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应急预案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包含以上内容且步骤清晰,现场安全布置、应急措施全面可行,规范完整的计12分,有缺项扣4分;措施描述不可行、不明确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12分 | ||
服务承诺 |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全面,包括承诺完成的工作内容全面、合理,内容与深度均达到或超出本项目任务要求并按时提交成果、后续服务有保障,内容合理、全面的计8分;有缺漏项、欠合理、欠全面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8分 |
更正后内容: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投标报价 | A1=30% |
技术部分 | A2=50% |
商务部分 | A3=20% |
评分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价格部分(100分) | 投标报价 (10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0 2、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部分 (100分) | 类似业绩 (3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具有砂石土矿类矿产勘查类似业绩,每个业绩计15分,本项最高计30分。(提供中标公告或合同,合同时间以*方签订时间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
实施团队(70分) | 1.在人员的配备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类研究员级或教授高级工程师的,每个计6分,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每个计4分,满分10分; 2.在满足基础人员的配备上,每增加地质类中、高级工级工程师的,每人计5分,满分30分; 3.水工环地质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计5分,满分15分; 4.测绘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的,每人计5分,满分15分; 注①、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只按一个证书计分 | |
技术部分 (100分) | 技术方案(52分) | 针对项目技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调查研究理解及可行性分析 2、工作区范围及地质条件 3、以往地质工作及存在问题 4、开采技术条件 5、工作部署 6、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7、预期提交成果 8、绿色地质勘查理解 对上述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2分,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0分,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2分。 |
质量保证措施(16分) | 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相关措施 2、安全相关措施 3、技术人员配备 4、质量保证体系 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 | |
进度保证措施(14分) | 针对项目总体计划、保证措施进行评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进度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 2、进度管理保证措施 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 | |
服务承诺(18分) | 针对项目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时间承诺 2、人员承诺 3、方式及内容承诺 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三、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