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智能锂电池集约化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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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智能锂电池集约化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 (略) 智能锂电池集约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TT*),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48V100AH智能磷酸铁锂蓄电池组,数量约6800组,具体需求如下;

市州

规格

预估数量(组)

兰州

48V 100AH/组

800

嘉峪关

48V 100AH/组

60

金昌

48V 100AH/组

80

白银

48V 100AH/组

450

天水

48V 100AH/组

800

武威

48V 100AH/组

700

张掖

48V 100AH/组

400

平凉

48V 100AH/组

500

酒泉

48V 100AH/组

70

庆阳

48V 100AH/组

700

定西

48V 100AH/组

500

陇南

48V 100AH/组

300

临夏

48V 100AH/组

1100

甘南

48V 100AH/组

340

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中标产品的性能等指标进行到货抽样检测,如到货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根据《 (略)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 (略)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处罚。

1.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中标人数量为2个,备选2家。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估中标数量(组)

供货区域

第一中标人

60%

4080

(略) (略) 州,具体以订单为准

第二中标人

40%

2720

1.3预估采购金额:4080万元(不含税)。

1.4质量要求及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1.5交货地点: (略) (略) 州。

1.6供货周期:自订单下达后1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7产品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或中国铁塔总部商务合作平台同类产品上线采购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00元/组(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金额应不低3000万元(含税)。

(1)业绩时间:提供框架合同的,日期以框架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单项合同的,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实施地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若提供框架协议,同时需提供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还需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4)同类产品定义:通信用有合路功能锂电池。

2.4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型号须提供具备CMA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之后。

2.5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税务主管机关网站截图)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和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http://**.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http://**.cn);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略) 、子公司列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 (略) (略) 、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 (略) 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9日0时00分至2023年8月5日0时00分。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还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和公开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投标文件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样品一套供现场测试和拆解。拆解后的样品,投标人未中标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置;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人封存,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给中标人;样品损坏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样品递交和样品检测时间将点对点分别通知投标人,分别组织。

6.3检测相关费用:样品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运输及其他费用(如有)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联系人:冯琳雅

电话:0931-*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邮编:*

联系人:冯玉平 罗维友 张伟军 陈敏 路小康 杨本军

电话:0931-*

电子邮件:*@*ttp://**

账户名称:甘肃 (略)

开户银行: (略) 恒通支行

账号:*

行号:*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变更公告.pdf
,甘肃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 (略) 智能锂电池集约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TT*),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48V100AH智能磷酸铁锂蓄电池组,数量约6800组,具体需求如下;

市州

规格

预估数量(组)

兰州

48V 100AH/组

800

嘉峪关

48V 100AH/组

60

金昌

48V 100AH/组

80

白银

48V 100AH/组

450

天水

48V 100AH/组

800

武威

48V 100AH/组

700

张掖

48V 100AH/组

400

平凉

48V 100AH/组

500

酒泉

48V 100AH/组

70

庆阳

48V 100AH/组

700

定西

48V 100AH/组

500

陇南

48V 100AH/组

300

临夏

48V 100AH/组

1100

甘南

48V 100AH/组

340

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中标产品的性能等指标进行到货抽样检测,如到货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根据《 (略)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 (略)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处罚。

1.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中标人数量为2个,备选2家。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估中标数量(组)

供货区域

第一中标人

60%

4080

(略) (略) 州,具体以订单为准

第二中标人

40%

2720

1.3预估采购金额:4080万元(不含税)。

1.4质量要求及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1.5交货地点: (略) (略) 州。

1.6供货周期:自订单下达后1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7产品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或中国铁塔总部商务合作平台同类产品上线采购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00元/组(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金额应不低3000万元(含税)。

(1)业绩时间:提供框架合同的,日期以框架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单项合同的,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实施地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若提供框架协议,同时需提供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还需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4)同类产品定义:通信用有合路功能锂电池。

2.4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型号须提供具备CMA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之后。

2.5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税务主管机关网站截图)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和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http://**.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http://**.cn);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略) 、子公司列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 (略) (略) 、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 (略) 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9日0时00分至2023年8月5日0时00分。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还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和公开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投标文件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样品一套供现场测试和拆解。拆解后的样品,投标人未中标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置;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人封存,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给中标人;样品损坏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样品递交和样品检测时间将点对点分别通知投标人,分别组织。

6.3检测相关费用:样品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运输及其他费用(如有)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联系人:冯琳雅

电话:0931-*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邮编:*

联系人:冯玉平 罗维友 张伟军 陈敏 路小康 杨本军

电话:0931-*

电子邮件:*@*ttp://**

账户名称:甘肃 (略)

开户银行: (略) 恒通支行

账号:*

行号:*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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