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中轴及东西路新港路-高新路新建工程检测服务第二阶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景观中轴及东西路新港路-高新路新建工程检测服务第二阶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景观中轴及东西路(新港路-高新路)新建工程检测服务(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07-31 15:0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景观中轴及东西路(新港路-高新路)新建工程检测服务(第二阶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4.4款“资信(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拟派人员资历(13分)”,原文“项目负责人:(1)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不重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不重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无则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4.4款“资信(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拟派人员资历(13分)”,原文“ 技术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无则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4.4款“资信(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拟派人员资历(13分)”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4.4款“资信(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拟派人员资历(11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江海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期:2023年7月28日

递交时间

景观中轴及东西路(新港路-高新路)新建工程检测服务(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07-31 15:0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景观中轴及东西路(新港路-高新路)新建工程检测服务(第二阶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4.4款“资信(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拟派人员资历(13分)”,原文“项目负责人:(1)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不重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不重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无则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4.4款“资信(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拟派人员资历(13分)”,原文“ 技术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无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无则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4.4款“资信(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拟派人员资历(13分)”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4.4款“资信(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拟派人员资历(11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江海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期:2023年7月28日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