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赤龙南街道办事处机关亲和静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和静园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亲和康园党群服务中心联络站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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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 (略) (略) 机关 (略) (略) 、 (略) 区综 (略) 和亲和康 (略) (略) 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2301G-C29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2301G-C2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区综 (略) 和亲和康 (略) (略) 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7-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变更为:(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应为供应商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须提供任命书原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 (略)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 (略) 会保 (略) 门出具的 (略)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或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供应商须提供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 (四)磋商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
更正日期:2023-07-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 (略) (略) 机关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赤 (略) 30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津泽 (略)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娟
电 话: 点击查看>>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津泽 (略)

2023年7月31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 (略) (略) 机关 (略) (略) 、 (略) 区综 (略) 和亲和康 (略) (略) 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2301G-C29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2301G-C2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区综 (略) 和亲和康 (略) (略) 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7-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变更为:(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应为供应商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须提供任命书原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 (略)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 (略) 会保 (略) 门出具的 (略)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或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供应商须提供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 (四)磋商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
更正日期:2023-07-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 (略) (略) 机关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赤 (略) 30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津泽 (略)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娟
电 话: 点击查看>>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津泽 (略)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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