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评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评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6: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瑞芃 (略)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瑞芃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邮箱: *@*Q.com |
项目概况
(略)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瑞芃 (略)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P2023-ZC-G016
项目名称: (略)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
(略)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 | 1 | 项 |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一期技改项目于2016年开始推进实施。于2020年11 (略) 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0]170号)”,环评根据“硫酸镁浸矿—氧化镁富集”工艺编制。项目复产后,镁盐工艺生产的稀土富集物,进入成品车间进行酸溶后,产生大量渣,一方面占用大量存储空间,另一方面渣中稀土含量仍然较高,渣中稀土难以形成销售挤占资金。为使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略) 决定在部分车间实施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变更“硫酸镁浸矿—氧化镁富集”工艺为“硫酸镁浸矿—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在矿山直接生产可以销售的稀土碳酸盐。 与原环评相比,工艺变更后,原材料、生产工艺、污染物发生了变动,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参照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相关规定,构成重大变动,需编制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论证工艺变更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同时,结合变更环评编制,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的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分析开采期间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和矿区的生态、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评估矿山开采对矿区环境的影响程度及环保措施的有效性,针对项目开采期间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补救方案和优化建议。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编制完成《报告》并送达审批部门受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瑞芃 (略)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方式:免费获取或通过邮箱报名(邮箱: *@*Q.com,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份、副本四份)出席开标大会,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开标现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江西瑞芃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南康支行,账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投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付款方法: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咨询费总额的30%;报告编制完毕,由委托方上报主管部门后支付咨询费总额的40%;剩余咨询费在经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通过,并获得批文后无息支付。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佰万元整,此价格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包括评审费、检测费、取样费、差旅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受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方支付超过中标价款的任何费用。
7、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8、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36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瑞芃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邮箱: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6: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瑞芃 (略)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瑞芃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邮箱: *@*Q.com |
项目概况
(略)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瑞芃 (略)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P2023-ZC-G016
项目名称: (略)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
(略)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一期)技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 | 1 | 项 | 赣州稀土矿山整合一期技改项目于2016年开始推进实施。于2020年11 (略) 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0]170号)”,环评根据“硫酸镁浸矿—氧化镁富集”工艺编制。项目复产后,镁盐工艺生产的稀土富集物,进入成品车间进行酸溶后,产生大量渣,一方面占用大量存储空间,另一方面渣中稀土含量仍然较高,渣中稀土难以形成销售挤占资金。为使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略) 决定在部分车间实施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变更“硫酸镁浸矿—氧化镁富集”工艺为“硫酸镁浸矿—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在矿山直接生产可以销售的稀土碳酸盐。 与原环评相比,工艺变更后,原材料、生产工艺、污染物发生了变动,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参照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相关规定,构成重大变动,需编制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论证工艺变更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同时,结合变更环评编制,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的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分析开采期间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和矿区的生态、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评估矿山开采对矿区环境的影响程度及环保措施的有效性,针对项目开采期间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补救方案和优化建议。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编制完成《报告》并送达审批部门受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瑞芃 (略) (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方式:免费获取或通过邮箱报名(邮箱: *@*Q.com,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份、副本四份)出席开标大会,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开标现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江西瑞芃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南康支行,账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投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付款方法: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咨询费总额的30%;报告编制完毕,由委托方上报主管部门后支付咨询费总额的40%;剩余咨询费在经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通过,并获得批文后无息支付。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佰万元整,此价格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包括评审费、检测费、取样费、差旅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受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方支付超过中标价款的任何费用。
7、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8、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36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瑞芃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邮箱: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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