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2-更正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2-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 安龙财磋商采购-2023-16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07 23:59:59 |
开标时间: | 2023-08-11 09:00:00 | ||
正式公告 |
项目概况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凭企业数字证 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3-16 | |||||||||||||||
2、项目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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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食品抽检2,共362批次,技术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2.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 料(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 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 或单据(任一) , ■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 ,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 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 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 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附证书附表)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并附证书附表)。■提供相应证书。 (2) 具有出具经电子签名检验报告并能够与相应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对接的能力,具有 食品安全分析研判能力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 及时填报相应的抽检信息平台(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3) 为保证服务质量。按照电子交易系统规则,磋商小组将按照包1、包2、包3的顺序依次评审,包 1 成交人将不再作为包 2、包 3成交人,包1包2成交人将不再作为包3成交人。同时依序评审后,包 1 的成交人将不计算作为包 2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包1包2的成交人将不计算作为包3的有效供应商数量。 (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凭企业数字证 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四室( (略) 文峰大道东段 559 (略) 民之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梅东路南段 | |||||||||||||||
联系人:王少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四楼 | |||||||||||||||
联系人:张玉杰、张露 | |||||||||||||||
联系方式:* 03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玉杰、张露 | |||||||||||||||
联系方式:* 0372-* |
项目编号: | 安龙财磋商采购-2023-16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07 23:59:59 |
开标时间: | 2023-08-11 09:00:00 | ||
正式公告 |
项目概况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凭企业数字证 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3-16 | |||||||||||||||
2、项目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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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食品抽检2,共362批次,技术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2.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 料(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 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 或单据(任一) , ■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 ,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 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 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 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附证书附表)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并附证书附表)。■提供相应证书。 (2) 具有出具经电子签名检验报告并能够与相应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对接的能力,具有 食品安全分析研判能力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 及时填报相应的抽检信息平台(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3) 为保证服务质量。按照电子交易系统规则,磋商小组将按照包1、包2、包3的顺序依次评审,包 1 成交人将不再作为包 2、包 3成交人,包1包2成交人将不再作为包3成交人。同时依序评审后,包 1 的成交人将不计算作为包 2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包1包2的成交人将不计算作为包3的有效供应商数量。 (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凭企业数字证 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四室( (略) 文峰大道东段 559 (略) 民之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梅东路南段 | |||||||||||||||
联系人:王少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四楼 | |||||||||||||||
联系人:张玉杰、张露 | |||||||||||||||
联系方式:* 03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玉杰、张露 | |||||||||||||||
联系方式:* 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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