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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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2000 万元、使 (略) 、市、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 38.75%,整合涉农资金 61.25%,招标人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占地 91.35 亩,建设 1座数字化智能玻璃联栋温室 10080 平方米、1 座数字化智能薄膜联栋温室 10000 平方米、4 座数字化智能温室 11000 平方米并配建相关附属设施,包括购置箱式变电站 1台、燃气锅炉 1 台、智能加湿系统 1 套、智能二层覆盖系统(保温、保湿 1 套)、智能全自动苗床 1 套等设备、软件(系统)1 套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等工程。2、 建设地点:项目选 (略) 饶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核心区内,具体位于饶阳县王同岳镇北京堂村村北侧。3、资金来源: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2000 万元、使 (略) 、市、县涉农资金 3160.* 万元。4、工期:12 个月。5、运营期:15 年(运营期内运营单位须每年向招标人缴纳 210 万元作为收益金)6、 质量标准:合格7、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 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8、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运营方案)采用暗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1 09:00至2023-08-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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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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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2000 万元、使 (略) 、市、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 38.75%,整合涉农资金 61.25%,招标人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占地 91.35 亩,建设 1座数字化智能玻璃联栋温室 10080 平方米、1 座数字化智能薄膜联栋温室 10000 平方米、4 座数字化智能温室 11000 平方米并配建相关附属设施,包括购置箱式变电站 1台、燃气锅炉 1 台、智能加湿系统 1 套、智能二层覆盖系统(保温、保湿 1 套)、智能全自动苗床 1 套等设备、软件(系统)1 套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等工程。2、 建设地点:项目选 (略) 饶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核心区内,具体位于饶阳县王同岳镇北京堂村村北侧。3、资金来源: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2000 万元、使 (略) 、市、县涉农资金 3160.* 万元。4、工期:12 个月。5、运营期:15 年(运营期内运营单位须每年向招标人缴纳 210 万元作为收益金)6、 质量标准:合格7、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 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8、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运营方案)采用暗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1 09:00至2023-08-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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