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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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CZ2023-0325)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3-03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8-02,更正为:2023-08-1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3 08:45:00,更正为:2023-08-1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03 08:45:00,更正为:2023-08-17 09:00:00。

原文:

原稿内容

商务部分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9.0分)

1. 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2. 具有数据治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
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管理人员)证书,得2分;
4.具有研究生学历,得1分;
5.具有通信技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除外),得1分;
6.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资质情况 (8.0分)

1. 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2. 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管理人员)证书,得2分;
3.具有研究生学历,得1分;
4.具有通信技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除外),得1分; 5.具有ITIL证书,得1分;
6.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 (6.0分)

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
1.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安全集成方向),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2.具有ITIL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数据库工程师(高级)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一人多证不可以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现文:

修改后内容

商务部分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9.0分)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系统分析师”证书,得3分;
3.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
4.具有研究生学历,1分;
注: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资质情况 (8.0分)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
2.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证书,得3分;
3.具有研究生学历,得2分;
注: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 (6.0分)

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软件设计师”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软件评测师”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一人多证不可以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西湖路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仕丰(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冯西韵(质疑受理)

电 话:*、*、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8月01日

广州市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CZ2023-0325)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3-03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2023年综合提升项目主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8-02,更正为:2023-08-1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3 08:45:00,更正为:2023-08-1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03 08:45:00,更正为:2023-08-17 09:00:00。

原文:

原稿内容

商务部分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9.0分)

1. 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2. 具有数据治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
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管理人员)证书,得2分;
4.具有研究生学历,得1分;
5.具有通信技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除外),得1分;
6.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资质情况 (8.0分)

1. 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2. 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管理人员)证书,得2分;
3.具有研究生学历,得1分;
4.具有通信技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除外),得1分; 5.具有ITIL证书,得1分;
6.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 (6.0分)

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
1.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安全集成方向),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2.具有ITIL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数据库工程师(高级)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一人多证不可以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现文:

修改后内容

商务部分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9.0分)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系统分析师”证书,得3分;
3.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
4.具有研究生学历,1分;
注: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资质情况 (8.0分)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
2.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证书,得3分;
3.具有研究生学历,得2分;
注: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 (6.0分)

项目团队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软件设计师”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软件评测师”证书,每一人满足得1分,本项最高2分;
一人多证不可以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西湖路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仕丰(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冯西韵(质疑受理)

电 话:*、*、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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