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施工监理第一次澄清通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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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施工监理第一次澄清通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灵川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施工监理第一次澄清通知

递交时间:2023-08-01 16: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广西水利工程监理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灵川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施工监理第一次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灵川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施工监理

二、项目编号:E**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25日

四、更正日期:2023年8月1日

五、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原为: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6.0

1、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中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的监理工程师得2分(不含总监)(满分 2 分)

2、监理人员中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得 1 分,一级造价工程师得 2 分(不含总监)(满分 2 分)

3、监理人员中具有工程造价、工程测绘专业的,以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得 2 分(满分 2 分)

现更正为: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6.0

1、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中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的监理工程师,每有一人得2分(不含总监)(满分4分)

2、监理人员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二级造价工程师得1分(不含总监)(满分2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恢复进行,特此公告。

招标人:桂林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8月1日

递交时间

灵川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施工监理第一次澄清通知

递交时间:2023-08-01 16:0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广西水利工程监理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灵川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施工监理第一次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灵川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施工监理

二、项目编号:E**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25日

四、更正日期:2023年8月1日

五、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原为: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6.0

1、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中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的监理工程师得2分(不含总监)(满分 2 分)

2、监理人员中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得 1 分,一级造价工程师得 2 分(不含总监)(满分 2 分)

3、监理人员中具有工程造价、工程测绘专业的,以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得 2 分(满分 2 分)

现更正为: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6.0

1、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中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的监理工程师,每有一人得2分(不含总监)(满分4分)

2、监理人员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二级造价工程师得1分(不含总监)(满分2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恢复进行,特此公告。

招标人:桂林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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