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害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害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害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东侨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1日 18: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侨智大厦305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蕉城区北湖滨路9号中豪东湖一品21幢2梯9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ZB[CS]*-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害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7-31,更正为:2023-08-0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4 09:00:00,更正为:2023-08-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8-04 09:00:00,更正为:2023-08-07 09:0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小鸿,更正为:郑先生。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 中增加:“(3)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16]67号)“依法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流标的服务项目,未变更采购方式或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在组织新一轮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时,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1日
/
名称: (略) 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侨智大厦305室
联系方式:0593-*
名称: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北湖滨路9号中豪东湖一品21幢2梯905室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3-*
(略)
2023年08月01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害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东侨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1日 18: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侨智大厦305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蕉城区北湖滨路9号中豪东湖一品21幢2梯9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ZB[CS]*-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害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7-31,更正为:2023-08-0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04 09:00:00,更正为:2023-08-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8-04 09:00:00,更正为:2023-08-07 09:0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小鸿,更正为:郑先生。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 中增加:“(3)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16]67号)“依法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流标的服务项目,未变更采购方式或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在组织新一轮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时,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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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略) 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侨智大厦305室
联系方式:0593-*
名称: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北湖滨路9号中豪东湖一品21幢2梯905室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3-*
(略)
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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