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街子镇人民政府武胜县街子镇污水处理设施租赁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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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街子镇人民政府武胜县街子镇污水处理设施租赁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街子镇污水处理设施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项目名称有误2、采购文件部分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项目名称”统一更正为“武胜县街子镇污水处理设施租赁”

2、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略) 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以上可任选其中之一都可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略) 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2、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略) 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明确要求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8、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9、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提供声明函原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略) 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以上可任选其中之一都可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略) 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2、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略) 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明确要求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提供声明函原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胜县街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胜县街子镇花园街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武胜县沿口镇新车站出口处A幢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08月0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街子镇污水处理设施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项目名称有误2、采购文件部分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项目名称”统一更正为“武胜县街子镇污水处理设施租赁”

2、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略) 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以上可任选其中之一都可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略) 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2、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略) 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明确要求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8、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9、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提供声明函原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略) 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以上可任选其中之一都可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略) 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2、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略) 按照实际缴纳情况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明确要求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提供声明函原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胜县街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胜县街子镇花园街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武胜县沿口镇新车站出口处A幢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广安 (略)

202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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