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路南、集贤路东地块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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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路南、集贤路东地块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福路南、集贤路东地块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1.1家具工程”清单中序号6、30、39、45、53、56、73关于2人圆桌的材质要求更正为:

哑光漆水曲柳木饰面,砂钢金属脚。

基材:采用优质环保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标准,其中*醛释放量≤0.124mg/m3。选用大亚、露水河、中能等同等类型品牌。台面厚度要求25mm。

面材:采用优质天然木皮(种类),符合GB/T 13010-2006刨切单板标准要求,木皮厚度≥0.6mm,木皮宽度≥200mm,纹理自然,颜色一致,美观大方。

水性漆:采用优质环保水性漆,密闭涂饰,符合GB 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125g/L,游离*醛含量≤20mg/kg。

桌架:黑色砂钢,优质钢制桌架,桌架壁厚≥1.5mm,去油、除锈后,采用阿克苏粉体静电喷塑等工艺处理,符合QB/T 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或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整体需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2、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中 “商务技术分:70分”更正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因素

1

对货物参数情的响应情况

6分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清单的技术条款指标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全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或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注:以“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作为本项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2

项目实施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实施、包装方案、运输方案等)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评分:

1、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的,得8分;

2、方案完整,可实施性一般的,得6分;

3、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可行的,得4分;

4、方案不完善,可实施性差的,得2分。

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3分

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照抄采购需求。

1、提供内容齐全且售后服务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2、提供内容齐全且售后服务方案安排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3、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本项均不得分。

4

售后评价

3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独立承接过同类综合软装项目实施案例(综合软装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中包括:家具、电器设备、VI、挂画、摆件等),承接的项目如有获得过业主方认可售后服务的,获得过则得分3分,未获得此项不得分,此项最高分不超过3分;

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明细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售后认可评价文件需有业主方盖章。

5

公司业绩

9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独立承接过同类综合软装项目实施案例(综合软装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中包括:家具、电器设备、VI、挂画、摆件等),每提供一个得3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独立承接过非综合类软装项目的(非综合软装项目是指合同范围内至少包括以下货物类别中的其中一种:家具、电器设备、VI、挂画、摆件等),每提供一个得1分,非综合类业绩总得分不超过2分,本项综合总得分最高得9分。

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明细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

技术先进性认证

6分

投标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荣誉的,得3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投标人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本项综合总得分最高分为6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7

样品评分

(暗标)

35分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统一送达并 (略) 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A座5楼(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样品的,该项不得分)。

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和其他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样品照片、图片及可识别样品的相关信息不得放入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此项评分分为数量分及品质分分别打分,最终得分为两者之和:

①数量评分标准:20分(根据样品是否按照打样清单列表打样的数量进行评分)

1、按照打样列表打样,提供的样板品类必需齐全:必须含家具、咖啡机、烤箱、通道摆闸、挂画、灯具、VI标识、地毯,打样数量N=21-25样,依次得分为16分、17分、18分、19分、20分;

2、按照打样列表打样,打样数量4件<N≤20,得分5分;

3、按照打样列表打样,打样数量N≤4,得分0分;

②质量评分标准:15分(家具样品评判标准(根据生产工艺细节、触感手感、布料皮料品质、坚固结实程度、整体品质,图片还原度进行评判),灯具样品评判标准(根据参数工艺、还原度、壁厚、材质进行评判),VI标识样品评判标准(根据参数工艺、工艺细节、尺寸、还原度进行评判),电器样品评判标准(根据参数标准),地毯样品标准(根据参数、工艺、颜色及图片还原度)等进行综合评判。

1、根据家具样品评判标准、灯具评判标准、电器样品评判标准、地毯样品标准及VI标识评判标准,投标人完全响应,包括尺寸、颜色、工艺、材质,整体效果与图片一致性较高,符合上述要求的样品数量L>20件,此且提供的样板品类齐全(包含家具、咖啡机、烤箱、道闸机、挂画、灯具、VI标识、地毯),得15分;

2、根据家具样品评判标准、灯具评判标准、电器样品评判标准、地毯样品标准及VI标识评判标准,投标人基本响应,包括尺寸、颜色、工艺、材质,整体效果与图片基本一致,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样品数量4件<L≤20件,得5分;

3、根据家具样品评判标准、灯具评判标准、电器样品评判标准、地毯样品标准及VI标识评判标准,投标人未完全响应,包括尺寸、颜色、工艺、材质,整体效果与图片基本不一致或完全不一致的,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样品数量L≤4件),得1分;

4、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均不符合本项评审标准的,本项均不得分;

本项最终综合总得分=样品数量评分+样品质量评分;综合总得分最高35分。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至:2023年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8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 (略)

地 址:  (略) 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9楼  

联系方式: 袁工,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博 (略)

地 址:  (略) 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方式: 刘丽敏、陈芳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丽敏、陈芳敏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福路南、集贤路东地块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1.1家具工程”清单中序号6、30、39、45、53、56、73关于2人圆桌的材质要求更正为:

哑光漆水曲柳木饰面,砂钢金属脚。

基材:采用优质环保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醛释放限量标准,其中*醛释放量≤0.124mg/m3。选用大亚、露水河、中能等同等类型品牌。台面厚度要求25mm。

面材:采用优质天然木皮(种类),符合GB/T 13010-2006刨切单板标准要求,木皮厚度≥0.6mm,木皮宽度≥200mm,纹理自然,颜色一致,美观大方。

水性漆:采用优质环保水性漆,密闭涂饰,符合GB 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125g/L,游离*醛含量≤20mg/kg。

桌架:黑色砂钢,优质钢制桌架,桌架壁厚≥1.5mm,去油、除锈后,采用阿克苏粉体静电喷塑等工艺处理,符合QB/T 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或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整体需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2、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中 “商务技术分:70分”更正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因素

1

对货物参数情的响应情况

6分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清单的技术条款指标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全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或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注:以“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作为本项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2

项目实施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实施、包装方案、运输方案等)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评分:

1、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的,得8分;

2、方案完整,可实施性一般的,得6分;

3、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可行的,得4分;

4、方案不完善,可实施性差的,得2分。

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3分

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照抄采购需求。

1、提供内容齐全且售后服务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2、提供内容齐全且售后服务方案安排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3、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本项均不得分。

4

售后评价

3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独立承接过同类综合软装项目实施案例(综合软装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中包括:家具、电器设备、VI、挂画、摆件等),承接的项目如有获得过业主方认可售后服务的,获得过则得分3分,未获得此项不得分,此项最高分不超过3分;

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明细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售后认可评价文件需有业主方盖章。

5

公司业绩

9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独立承接过同类综合软装项目实施案例(综合软装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中包括:家具、电器设备、VI、挂画、摆件等),每提供一个得3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独立承接过非综合类软装项目的(非综合软装项目是指合同范围内至少包括以下货物类别中的其中一种:家具、电器设备、VI、挂画、摆件等),每提供一个得1分,非综合类业绩总得分不超过2分,本项综合总得分最高得9分。

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明细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

技术先进性认证

6分

投标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荣誉的,得3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投标人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本项综合总得分最高分为6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7

样品评分

(暗标)

35分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统一送达并 (略) 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A座5楼(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样品的,该项不得分)。

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和其他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样品照片、图片及可识别样品的相关信息不得放入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此项评分分为数量分及品质分分别打分,最终得分为两者之和:

①数量评分标准:20分(根据样品是否按照打样清单列表打样的数量进行评分)

1、按照打样列表打样,提供的样板品类必需齐全:必须含家具、咖啡机、烤箱、通道摆闸、挂画、灯具、VI标识、地毯,打样数量N=21-25样,依次得分为16分、17分、18分、19分、20分;

2、按照打样列表打样,打样数量4件<N≤20,得分5分;

3、按照打样列表打样,打样数量N≤4,得分0分;

②质量评分标准:15分(家具样品评判标准(根据生产工艺细节、触感手感、布料皮料品质、坚固结实程度、整体品质,图片还原度进行评判),灯具样品评判标准(根据参数工艺、还原度、壁厚、材质进行评判),VI标识样品评判标准(根据参数工艺、工艺细节、尺寸、还原度进行评判),电器样品评判标准(根据参数标准),地毯样品标准(根据参数、工艺、颜色及图片还原度)等进行综合评判。

1、根据家具样品评判标准、灯具评判标准、电器样品评判标准、地毯样品标准及VI标识评判标准,投标人完全响应,包括尺寸、颜色、工艺、材质,整体效果与图片一致性较高,符合上述要求的样品数量L>20件,此且提供的样板品类齐全(包含家具、咖啡机、烤箱、道闸机、挂画、灯具、VI标识、地毯),得15分;

2、根据家具样品评判标准、灯具评判标准、电器样品评判标准、地毯样品标准及VI标识评判标准,投标人基本响应,包括尺寸、颜色、工艺、材质,整体效果与图片基本一致,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样品数量4件<L≤20件,得5分;

3、根据家具样品评判标准、灯具评判标准、电器样品评判标准、地毯样品标准及VI标识评判标准,投标人未完全响应,包括尺寸、颜色、工艺、材质,整体效果与图片基本不一致或完全不一致的,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样品数量L≤4件),得1分;

4、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均不符合本项评审标准的,本项均不得分;

本项最终综合总得分=样品数量评分+样品质量评分;综合总得分最高35分。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至:2023年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8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 (略)

地 址:  (略) 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9楼  

联系方式: 袁工,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博 (略)

地 址:  (略) 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方式: 刘丽敏、陈芳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丽敏、陈芳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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