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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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略) 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 20 (略) 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项目编号:SZYLHYJ-202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YLHYJ-2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3-07-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20 (略) 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第一包:过程监测)项目特定资格更正为:(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认证范围包括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等;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若联合体投标,上述(1)、(3)、(4)、(5)要求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其中(2)要求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并提供或联合体符合并提供。4.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方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若不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第一包及第二包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8月18日0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3-08-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迎宾大道国泰大厦A座29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神州亿隆 (略)
地 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8层8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神州亿隆 (略)

2023年8月2日



(略) 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 20 (略) 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项目编号:SZYLHYJ-202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YLHYJ-2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3-07-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20 (略) 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第一包:过程监测)项目特定资格更正为:(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认证范围包括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等;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若联合体投标,上述(1)、(3)、(4)、(5)要求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其中(2)要求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并提供或联合体符合并提供。4.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方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若不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第一包及第二包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8月18日0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3-08-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滨海新区海洋局机关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迎宾大道国泰大厦A座29楼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神州亿隆 (略)
地 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8层8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神州亿隆 (略)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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