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2023年度食品抽样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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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2023年度食品抽样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固县2023年度食品抽样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城固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0:14
首次公告日期 0002年11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娇娇、游楠
项目联系电话 0916-*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城固县博望办事处朝阳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ZB-H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固县2023年度食品抽样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更正为:“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第三章评审办法8.5、评审要素一览表中,业绩(5分)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1分,满分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更正为:“业绩(5分)提供202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1分,满分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第三章评审办法8.5、评审要素一览表中,实施服务方案(15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满足采购人需求、上门采集程序、采样车辆配置,样品存储运输、采样人员配置、抽检系统的运用、抽检(检验)信息的录入等。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全面计10.1-15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计5.1-10分,方案欠缺、不利于实施计1-5分,未提供不计分。”更正为:“实施服务方案(15分)应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含项目实施方案、检测方案、验收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详尽,具有可操作性,得10.1-15 分;服务方案比较合理,内容比较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得 5.1-10分;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得 1-5 分,未提供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需注明第几包)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2、注意事项: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及时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6)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城固县博望办事处朝阳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娇娇、游楠

电话:0916-*

(略)

2023年08月03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固县2023年度食品抽样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城固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0:14
首次公告日期 0002年11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娇娇、游楠
项目联系电话 0916-*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城固县博望办事处朝阳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ZB-H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固县2023年度食品抽样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更正为:“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第三章评审办法8.5、评审要素一览表中,业绩(5分)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1分,满分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更正为:“业绩(5分)提供202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1分,满分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第三章评审办法8.5、评审要素一览表中,实施服务方案(15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满足采购人需求、上门采集程序、采样车辆配置,样品存储运输、采样人员配置、抽检系统的运用、抽检(检验)信息的录入等。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全面计10.1-15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计5.1-10分,方案欠缺、不利于实施计1-5分,未提供不计分。”更正为:“实施服务方案(15分)应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含项目实施方案、检测方案、验收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详尽,具有可操作性,得10.1-15 分;服务方案比较合理,内容比较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得 5.1-10分;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得 1-5 分,未提供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需注明第几包)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2、注意事项: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及时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6)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城固县博望办事处朝阳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娇娇、游楠

电话:0916-*

(略)

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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