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轿车采购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轿车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轿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集采询【2023】09号)作以下更正:

原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内容及商务要求“二、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交车上牌经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一周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在一年整车质保期(无重大质量问题情况下)满后结算。”

更正为:(三)付款方式:交车上牌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一周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询价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对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略) 公用 (略)

(略) 公服集团医 (略)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轿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集采询【2023】09号)作以下更正:

原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内容及商务要求“二、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交车上牌经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一周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在一年整车质保期(无重大质量问题情况下)满后结算。”

更正为:(三)付款方式:交车上牌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一周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询价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对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略) 公用 (略)

(略) 公服集团医 (略)

二○二三年八月三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