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 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 )拟对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集中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险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等注册资金不得低于40亿元,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同业合作声誉较好,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历。

  3.保险公司已向国家、省、自治区、 (略) 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资格。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保险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

  5.供应商应为全国性质的具有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参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略) ,并在长春地区(征集供应商应于实际业务操作供应商名称一致)设有分支机构。

  6.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相应保险资质证书材料。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集中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长春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 昊 0431-*

  贺 清 0431-*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ttp://**、*@*q.com(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招标网(http://**)及()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略) 长春分行

  2023年8月3日

,长春

   (略) 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 )拟对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集中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险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等注册资金不得低于40亿元,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同业合作声誉较好,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历。

  3.保险公司已向国家、省、自治区、 (略) 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资格。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保险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

  5.供应商应为全国性质的具有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参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略) ,并在长春地区(征集供应商应于实际业务操作供应商名称一致)设有分支机构。

  6.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相应保险资质证书材料。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集中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长春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 昊 0431-*

  贺 清 0431-*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ttp://**、*@*q.com(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招标网(http://**)及()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略) 长春分行

  2023年8月3日

,长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