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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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及文件的澄清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对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及文件作以下澄清与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须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 (略) 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 (略) 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 (略) 政 (略) 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现修改为: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 (略) 政行业设计资质*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②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 (略) 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略) 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 (略) 政 (略) 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类似项目”是指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 (略) 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 (略) 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 (略) 政 (略) 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现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 (略) 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略) 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 (略) 政 (略) 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设计负责人资格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5日。

现修改为: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08日。

五、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

湖北 (略)

2023年08月03日

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及文件的澄清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对黄梅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及文件作以下澄清与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须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 (略) 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 (略) 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 (略) 政 (略) 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现修改为: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 (略) 政行业设计资质*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②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 (略) 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略) 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 (略) 政 (略) 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类似项目”是指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 (略) 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 (略) 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 (略) 政 (略) 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现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近五年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500 (略) 政类设计(道路工程、道路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略) 政专业)或市政专业EPC (略) 政 (略) 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设计负责人资格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5日。

现修改为: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08日。

五、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

湖北 (略)

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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