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数据治理服务及大数据平台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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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数据治理服务及大数据平台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数据治理服务及大数据平台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数据治理服务及大数据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14:3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审项中“(1)完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2)技术指标的技术规格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指标参数项超过10项负偏离,本项不得分。”现修改为“(1)完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2)技术指标的技术规格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指标参数项超过10项负偏离将导致无效响应,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2、原采购文件产品演示评审项中“对以下内容进行逐条演示,根据演示情况,综合评定进行打分。每条完全满足且演示清晰明了的计3分,基本满足且演示比较清晰的计2分,基本满足但演示不够清晰的计1分,完成不满足或没有演示的不计分;最高计30分。具体演示内容:(演示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且演示功能必须基于系统真实环境实现)”现修改为“为了充分考虑数据治理服务用大数据平台的功能完善程度(如是全新开发的系统将影响本项目合同履行的进度),投标时可以对以下内容进行演示,根据演示情况,综合评定进行打分。每条完全满足且演示清晰明了的计3分,每条存在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每条3分为止,完全不满足或没有演示的不计分;最高计30分。具体演示内容:(演示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且演示功能必须基于系统真实环境实现)”。

3、原采购文件服务体系评审项中“项目经理管理证书”不作为计分项,不对该证书加分。

4、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对于“以企业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内容作为佐证”的要求。

5、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对于“只提供实施理论,但无实际产品功能匹配的此项功能视为不达标。”的要求。

6、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整体技术架构要求中相关内容现修改为:“1、至少提供1份及以上国产芯片厂商出具的兼容认定证书;2、至少提供1份及以上国产操作系统厂商出具的兼容认定证书;3、至少提供1份及以上国产数据库厂商出具的兼容认定证书;”。

7、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开启时间现延期至:2023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杨佩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地 址: (略) 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 (略)
地 址: (略) 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杨佩、梁向坤、曾庆武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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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数据治理服务及大数据平台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数据治理服务及大数据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14:3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审项中“(1)完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2)技术指标的技术规格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指标参数项超过10项负偏离,本项不得分。”现修改为“(1)完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2)技术指标的技术规格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指标参数项超过10项负偏离将导致无效响应,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2、原采购文件产品演示评审项中“对以下内容进行逐条演示,根据演示情况,综合评定进行打分。每条完全满足且演示清晰明了的计3分,基本满足且演示比较清晰的计2分,基本满足但演示不够清晰的计1分,完成不满足或没有演示的不计分;最高计30分。具体演示内容:(演示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且演示功能必须基于系统真实环境实现)”现修改为“为了充分考虑数据治理服务用大数据平台的功能完善程度(如是全新开发的系统将影响本项目合同履行的进度),投标时可以对以下内容进行演示,根据演示情况,综合评定进行打分。每条完全满足且演示清晰明了的计3分,每条存在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每条3分为止,完全不满足或没有演示的不计分;最高计30分。具体演示内容:(演示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且演示功能必须基于系统真实环境实现)”。

3、原采购文件服务体系评审项中“项目经理管理证书”不作为计分项,不对该证书加分。

4、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对于“以企业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内容作为佐证”的要求。

5、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对于“只提供实施理论,但无实际产品功能匹配的此项功能视为不达标。”的要求。

6、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整体技术架构要求中相关内容现修改为:“1、至少提供1份及以上国产芯片厂商出具的兼容认定证书;2、至少提供1份及以上国产操作系统厂商出具的兼容认定证书;3、至少提供1份及以上国产数据库厂商出具的兼容认定证书;”。

7、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开启时间现延期至:2023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杨佩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地 址: (略) 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 (略)
地 址: (略) 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杨佩、梁向坤、曾庆武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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