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福在幼儿园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昆明市东川区福在幼儿园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2023-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2023-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招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筑滇鸿扬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项目编号:ZDHY*
2.项目名称: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2023-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5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2023-2024年度学校食堂蔬菜、米线面条、干货及调料鲜肉等材料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食堂食材(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检疫、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5.3供货期限:供货时限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供货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期为1年。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6结算方式:成交人提供正规发票,据实结算。详细结算办法详见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
5.7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包含货物费、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检验检疫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涉及的人工费、差旅费、税收、风险等所有费用),学校根据东川区发 (略) 场调查价格及 (略) 价格按同类别为依据( (略) 价格由学校负责调查提供并以学校调查结果为准),在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下浮率范围内,由双方自行协商每次供货食品(原料)的具体价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或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确认)。
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 2020年至今任意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6.2供应商近三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6.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类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
7.2供应商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
7.3本项目中的清真餐所用的牛肉、鸡肉还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若不具备则须提供具有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的单位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7.4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 (略) 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任何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发改等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7.6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书面承诺)。
1、时间: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日0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电话报名),进行网络报名的申请人,先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报名后,制作一套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彩色),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6.com)内并交纳磋商文件费,方可报名成功。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14时00分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 (略) 东川区铜都中心学校会议室(地址: (略) 东川区春晓路41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
地址: 金沙路北延长线(碧谷派出所下行100米)。
联系方式:陈老师:*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筑滇鸿扬 (略)
地 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德润商务中心写字楼18号楼9层90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朱老师:*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2023-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2023-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招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筑滇鸿扬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项目编号:ZDHY*
2.项目名称: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2023-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5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2023-2024年度学校食堂蔬菜、米线面条、干货及调料鲜肉等材料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食堂食材(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检疫、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5.3供货期限:供货时限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供货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期为1年。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6结算方式:成交人提供正规发票,据实结算。详细结算办法详见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
5.7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包含货物费、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检验检疫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涉及的人工费、差旅费、税收、风险等所有费用),学校根据东川区发 (略) 场调查价格及 (略) 价格按同类别为依据( (略) 价格由学校负责调查提供并以学校调查结果为准),在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下浮率范围内,由双方自行协商每次供货食品(原料)的具体价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或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确认)。
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 2020年至今任意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6.2供应商近三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6.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类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
7.2供应商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
7.3本项目中的清真餐所用的牛肉、鸡肉还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若不具备则须提供具有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的单位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7.4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 (略) 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任何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发改等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7.6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书面承诺)。
1、时间: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日0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电话报名),进行网络报名的申请人,先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报名后,制作一套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彩色),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6.com)内并交纳磋商文件费,方可报名成功。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14时00分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 (略) 东川区铜都中心学校会议室(地址: (略) 东川区春晓路41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川区福在幼儿园
地址: 金沙路北延长线(碧谷派出所下行100米)。
联系方式:陈老师:*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筑滇鸿扬 (略)
地 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德润商务中心写字楼18号楼9层90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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