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局部变更
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局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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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局部变更)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编号: YXJS*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8】59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招 (略) 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建 (略)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局部变更)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蜀镇洑东村成家浜188号;
2.2工程规模:宿舍A、宿舍B、改坡、部分水电改造。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月17日;
2.5合同估算价:约128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2.8其他:/;
2.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1年8月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2年8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3年5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8年8月30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08时 4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入围法+合理低价法+信用标”,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7.2投标人年度综 (略) 住建局公布的2022年度施工企业综合信用分为准,其信用分对应类别为“综合得分(建筑主营)中的房建总承包”。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请各投标单位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略) *蜀镇洑东村成家浜1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 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 (略)
地 址: (略) 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2023年8月3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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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局部变更)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编号: YXJS*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8】59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招 (略) 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建 (略)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局部变更)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蜀镇洑东村成家浜188号;
2.2工程规模:宿舍A、宿舍B、改坡、部分水电改造。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月17日;
2.5合同估算价:约128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2.8其他:/;
2.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1年8月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2年8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3年5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8年8月30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08时 4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入围法+合理低价法+信用标”,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7.2投标人年度综 (略) 住建局公布的2022年度施工企业综合信用分为准,其信用分对应类别为“综合得分(建筑主营)中的房建总承包”。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请各投标单位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略) *蜀镇洑东村成家浜1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 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 (略)
地 址: (略) 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2023年8月3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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