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用海变更的用海公示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用海变更的用海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略) 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用海变更的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上海 (略)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中交上海航道勘 (略)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长江口的大治河内侧及延伸段,起点为清运河,终点为南槽南支航道,于2022年11月获得用海批复,因对项目的用海单元进行调整优化,申请用海变更。
用海内容为导航堤、护坦堤、护岸、节制闸、船闸、导流堤、侯泊区、挡潮闸、水文测亭、趸船、航标以及1标段和2标段的施工用海。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航道用海”,用海方式主要包括“非透水构筑物用海”和“透水构筑物用海”,申请用海面积由148.9537公顷变更为259.4858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73.0865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34.3849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本项目主体工程拟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1标段和2标段的施工临时设施用海期限为6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 (略) 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 (略) 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
电话:*、*
传真:*
2023年8月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略) 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用海变更的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上海 (略)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中交上海航道勘 (略)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长江口的大治河内侧及延伸段,起点为清运河,终点为南槽南支航道,于2022年11月获得用海批复,因对项目的用海单元进行调整优化,申请用海变更。
用海内容为导航堤、护坦堤、护岸、节制闸、船闸、导流堤、侯泊区、挡潮闸、水文测亭、趸船、航标以及1标段和2标段的施工用海。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航道用海”,用海方式主要包括“非透水构筑物用海”和“透水构筑物用海”,申请用海面积由148.9537公顷变更为259.4858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73.0865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34.3849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本项目主体工程拟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1标段和2标段的施工临时设施用海期限为6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 (略) 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 (略) 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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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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