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党区申家庄110KV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含35KV及10KV出线排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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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申家庄110KV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含35KV及10KV出线排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S0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上党区申家庄110KV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含35KV及10KV出线排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五、磋商程序和要求
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 (略) 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报价人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
40.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40.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县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供应商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格式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
40.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40.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格式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6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上党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上党区英雄南路民生大厦

联系方式: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普艾 (略)

地 址: (略) 潞州区紫金东街348号紫金大厦10楼4室

联系方式: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55-*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S0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上党区申家庄110KV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含35KV及10KV出线排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五、磋商程序和要求
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 (略) 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报价人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
40.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40.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县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供应商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格式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
40.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40.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格式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6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上党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上党区英雄南路民生大厦

联系方式: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普艾 (略)

地 址: (略) 潞州区紫金东街348号紫金大厦10楼4室

联系方式: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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