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市级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汇总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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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市级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汇总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略) 级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汇总项目
品目

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海域及无居民海岛/其他土地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7: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徐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正大路郁金蓝湾活动中心(郁金蓝湾西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JH-J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略) 级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汇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现更正为: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6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正大路郁金蓝湾活动中心(郁金蓝湾西门)            

联系方式: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略) 级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汇总项目
品目

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海域及无居民海岛/其他土地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7: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徐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正大路郁金蓝湾活动中心(郁金蓝湾西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JH-J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略) 级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汇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现更正为: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6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正大路郁金蓝湾活动中心(郁金蓝湾西门)            

联系方式: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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