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流标公告及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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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流标公告及二次采购公告

某单位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流标公告及(二次)采购公告(2023-VQESBC-F4001)

第一部分:流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某单位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二、 项目编号:2023-VQESBC-F4001

三、 流标原因

因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询价文件规定家数,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第二部分:询价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某单位垃圾清运服务采购(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3-VQESBC-F4001

三、 项目概况:

为加强生活区域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清运管理,我单位拟选取4家企业负责清运处理生活区域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 / 元(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 (略)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

地点

服务要求

备注

1.

轻型自卸货车7方/车/次

(略)

提供垃圾装卸、运输及消纳处理服务,且具备日间清运能力。

为清运任务计量便利,清运车辆采用轻型自卸货车(7方)和重型自卸货车(20方)两种车型,服务期间不得擅自更改。

2.

重型自卸货车20方/车/次

(略)

说明

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确定4家成交供应商,分别承接1个生活区域垃圾清运任务。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违法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特殊要求:

(1)报价供应 (略) 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管理系统内。

(2)报价供应 (略) (略)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3)报价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运输车辆需符合 (略) 的相关标准,安装具备定位和称重功能的车载监控终端, (略) (略) 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

五、 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线上发送。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26.com)递交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发送询价文件。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PDF电子版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报价:报价供应商为非独资法人(即由合法 (略) ),须同时提供 (略) 的营 (略) 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或网页查询截图。

7.满足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海淀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助理/王助理

电 话:010-*/010-*

地 址: (略)

2023年7月31日


, (略) ,海淀区

某单位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流标公告及(二次)采购公告(2023-VQESBC-F4001)

第一部分:流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某单位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二、 项目编号:2023-VQESBC-F4001

三、 流标原因

因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询价文件规定家数,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第二部分:询价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某单位垃圾清运服务采购(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3-VQESBC-F4001

三、 项目概况:

为加强生活区域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清运管理,我单位拟选取4家企业负责清运处理生活区域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 / 元(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 (略)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

地点

服务要求

备注

1.

轻型自卸货车7方/车/次

(略)

提供垃圾装卸、运输及消纳处理服务,且具备日间清运能力。

为清运任务计量便利,清运车辆采用轻型自卸货车(7方)和重型自卸货车(20方)两种车型,服务期间不得擅自更改。

2.

重型自卸货车20方/车/次

(略)

说明

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确定4家成交供应商,分别承接1个生活区域垃圾清运任务。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违法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特殊要求:

(1)报价供应 (略) 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管理系统内。

(2)报价供应 (略) (略)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3)报价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运输车辆需符合 (略) 的相关标准,安装具备定位和称重功能的车载监控终端, (略) (略) 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

五、 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线上发送。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26.com)递交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发送询价文件。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PDF电子版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报价:报价供应商为非独资法人(即由合法 (略) ),须同时提供 (略) 的营 (略) 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或网页查询截图。

7.满足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海淀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助理/王助理

电 话:010-*/010-*

地 址: (略)

2023年7月31日


, (略)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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