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甘孜州“有机之州·甘孜甄选”有机产品推介活动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甘孜州“有机之州·甘孜甄选”有机产品推介活动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孜州“有机之州·甘孜甄选”有机产品推介活动采购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行政区域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09: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段红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炉城镇沿河西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科城投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188号1栋511号(自主申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有机之州·甘孜甄选”有机产品推介活动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甘孜州“有机之州·甘孜甄选”有机产品推介活动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0)磋商文件相关事项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如下:
磋商文件中5.3.4符合性审查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1 | 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商务应答表 服务应答表 |
2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
3 | 响应报价 | 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超过磋商 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 和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 项 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 项目所需的一 切费用 。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 不 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 办法规定予以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 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 定名称)电子印 章,供应商逾时确认 的,其响应无效。)如以上3条中 任1 条不满足,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 理。 | 响应文件封面 |
4 | 响应文件的组成、计量单 位、响应货币、知识产权、 响应有效期、合同分包和转包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响应文件的组成、计量单位、响应货 币、知识产权、响 应有效期、合同分 包和转包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 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
5 | 磋商文件中符合性审査第2-6项中未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査第2-6项中未列 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如不满足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 它文件和资料 分项报价表 商务应答表 报价表 服务 应答表 投标(响应)函 |
更正为: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1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完全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完全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商务应答表 服务应答表 |
2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
3 | 响应报价 | 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超过磋商 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 和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 项 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 项目所需的一 切费用 。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 不 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 办法规定予以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 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 定名称)电子印 章,供应商逾时确认 的,其响应无效。)如以上3条中 任1 条不满足,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 理。 | 响应文件封面 |
4 | 响应文件的组成、计量单 位、响应货币、知识产权、 响应有效期、合同分包和转包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 定。 | 响应文件的组成、计量单位、响应货 币、知识产权、响 应有效期、合同分 包和转包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 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4日
监督联系电话:0836-*
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址: (略) 炉城镇沿河西街1号
联系方式:0836-*
名称:四川中科城投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188号1栋511号(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段红菲
电话:028-*
四川中科城投 (略)
2023年08月0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孜州“有机之州·甘孜甄选”有机产品推介活动采购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行政区域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09: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段红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炉城镇沿河西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科城投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188号1栋511号(自主申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有机之州·甘孜甄选”有机产品推介活动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甘孜州“有机之州·甘孜甄选”有机产品推介活动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0)磋商文件相关事项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如下:
磋商文件中5.3.4符合性审查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1 | 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 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商务应答表 服务应答表 |
2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
3 | 响应报价 | 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超过磋商 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 和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 项 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 项目所需的一 切费用 。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 不 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 办法规定予以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 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 定名称)电子印 章,供应商逾时确认 的,其响应无效。)如以上3条中 任1 条不满足,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 理。 | 响应文件封面 |
4 | 响应文件的组成、计量单 位、响应货币、知识产权、 响应有效期、合同分包和转包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响应文件的组成、计量单位、响应货 币、知识产权、响 应有效期、合同分 包和转包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 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
5 | 磋商文件中符合性审査第2-6项中未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査第2-6项中未列 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如不满足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 它文件和资料 分项报价表 商务应答表 报价表 服务 应答表 投标(响应)函 |
更正为: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1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完全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完全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商务应答表 服务应答表 |
2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
3 | 响应报价 | 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超过磋商 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 和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 项 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 项目所需的一 切费用 。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 不 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 办法规定予以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 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 定名称)电子印 章,供应商逾时确认 的,其响应无效。)如以上3条中 任1 条不满足,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 理。 | 响应文件封面 |
4 | 响应文件的组成、计量单 位、响应货币、知识产权、 响应有效期、合同分包和转包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 定。 | 响应文件的组成、计量单位、响应货 币、知识产权、响 应有效期、合同分 包和转包等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 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4日
监督联系电话:0836-*
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址: (略) 炉城镇沿河西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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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四川中科城投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188号1栋511号(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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