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铜陵市郊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3CGSF1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郊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评审办法做如下修改:
评分因素 | 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 | 原分值 | 现修改为 | 修改后分值 |
硬件设备 | 供应商具备教学相关的电子设备:照相机、投影仪、话筒、电脑、摄像机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满分5分。 | 5分 | 供应商具备教学相关的电子设备:照相机、投影仪、话筒、电脑、摄像机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满分5分。 | 5分 |
培训实力 | 供应商具备不低于100㎡培训场所的得1分,具备不低于300㎡培训场所的得3分,具备不低于500㎡培训场所的得5分,满分5分。 | 5分 | 供应商具备培训场所的得5分,满分5分。 | 5分 |
住宿就餐环境 | 供应商具备不低于100㎡住宿就餐场所的得1分,具备不低于300㎡住宿就餐场所的得3分,具备不低于500㎡住宿就餐场所的得5分,满分5分。 | 5分 | 供应商具备住宿就餐场所的得5分,满分5分。 | 5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限1人) (略) 级专家资格的得5分。 | 5分 | 项目负责人(限1人) (略) 级专家资格的得2分。注:提供 (略) 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类师资库名单证明.不提供则该项不得分。 | 2分 |
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3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3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13分 |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4.更正日期:2023月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郊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郊区大通镇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 (略)
地址: (略) 铜官区北京西路47号三楼(铜陵海关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3CGSF1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郊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评审办法做如下修改:
评分因素 | 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 | 原分值 | 现修改为 | 修改后分值 |
硬件设备 | 供应商具备教学相关的电子设备:照相机、投影仪、话筒、电脑、摄像机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满分5分。 | 5分 | 供应商具备教学相关的电子设备:照相机、投影仪、话筒、电脑、摄像机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满分5分。 | 5分 |
培训实力 | 供应商具备不低于100㎡培训场所的得1分,具备不低于300㎡培训场所的得3分,具备不低于500㎡培训场所的得5分,满分5分。 | 5分 | 供应商具备培训场所的得5分,满分5分。 | 5分 |
住宿就餐环境 | 供应商具备不低于100㎡住宿就餐场所的得1分,具备不低于300㎡住宿就餐场所的得3分,具备不低于500㎡住宿就餐场所的得5分,满分5分。 | 5分 | 供应商具备住宿就餐场所的得5分,满分5分。 | 5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限1人) (略) 级专家资格的得5分。 | 5分 | 项目负责人(限1人) (略) 级专家资格的得2分。注:提供 (略) 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类师资库名单证明.不提供则该项不得分。 | 2分 |
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3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3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13分 |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4.更正日期:2023月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郊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郊区大通镇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 (略)
地址: (略) 铜官区北京西路47号三楼(铜陵海关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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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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