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氯酸钠采购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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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G*
现对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编号:SG*)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
“第六章 评标办法”
(二)技术性能:18分
1、生产保障能力
1、提供货物生产商年涉水次氯酸钠产能达2万吨,得2分;达到10万吨,得4分;10万吨以上的最高得6分。(以政府主管部门批文为准,原件备查)
2、货物生产商具有≧100吨的仓储能力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检测能力
(1)投标人每提供1台自有检测设备(提供检测设备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计量机构出具的上述设备的有效期内检定合格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得2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专业技术检测人员1名,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货物运输能力
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专业运输车辆(槽罐车),自有专业运输车辆10辆及以上得6分,5-9辆得4分,5辆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三)业绩评价:10分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城市供水有一个供水规模100万吨及以上水厂每个得3分;
50万m3/d及以上水厂供货业绩每一个加1分;
20万m3/d及以上水厂供货业绩每一个加0.5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有效业绩证明须有合同复印件、相对应销售发票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水厂供水规模)原件扫描件,不能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四)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二)技术性能:18分
1、生产保障能力
1、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年涉水次氯酸钠产能达2万吨,得2分;达到10万吨,得4分;10万吨以上的最高得6分。(以政府主管部门批文为准,原件备查)
2、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100吨的仓储能力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检测能力
(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每提供1台自有检测设备(提供检测设备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计量机构出具的上述设备的有效期内检定合格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得2分。
(2)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为本项目每配备专业技术检测人员1名,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货物运输能力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专业运输车辆(槽罐车),自有专业运输车辆10辆及以上得6分,5-9辆得4分,5辆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三)业绩评价:10分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城市供水有一个供水规模100万吨及以上水厂每个得3分;
50万m3/d及以上水厂供货业绩每一个加1分;
20万m3/d及以上水厂供货业绩每一个加0.5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有效业绩证明须有合同复印件、相对应销售发票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水厂供水规模)原件扫描件,不能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四)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江苏中冠 (略)
2023年8月4日
项目编号:SG*
现对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编号:SG*)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
“第六章 评标办法”
(二)技术性能:18分
1、生产保障能力
1、提供货物生产商年涉水次氯酸钠产能达2万吨,得2分;达到10万吨,得4分;10万吨以上的最高得6分。(以政府主管部门批文为准,原件备查)
2、货物生产商具有≧100吨的仓储能力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检测能力
(1)投标人每提供1台自有检测设备(提供检测设备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计量机构出具的上述设备的有效期内检定合格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得2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专业技术检测人员1名,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货物运输能力
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专业运输车辆(槽罐车),自有专业运输车辆10辆及以上得6分,5-9辆得4分,5辆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三)业绩评价:10分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城市供水有一个供水规模100万吨及以上水厂每个得3分;
50万m3/d及以上水厂供货业绩每一个加1分;
20万m3/d及以上水厂供货业绩每一个加0.5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有效业绩证明须有合同复印件、相对应销售发票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水厂供水规模)原件扫描件,不能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四)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二)技术性能:18分
1、生产保障能力
1、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年涉水次氯酸钠产能达2万吨,得2分;达到10万吨,得4分;10万吨以上的最高得6分。(以政府主管部门批文为准,原件备查)
2、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100吨的仓储能力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检测能力
(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每提供1台自有检测设备(提供检测设备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计量机构出具的上述设备的有效期内检定合格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得2分。
(2)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为本项目每配备专业技术检测人员1名,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货物运输能力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专业运输车辆(槽罐车),自有专业运输车辆10辆及以上得6分,5-9辆得4分,5辆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三)业绩评价:10分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城市供水有一个供水规模100万吨及以上水厂每个得3分;
50万m3/d及以上水厂供货业绩每一个加1分;
20万m3/d及以上水厂供货业绩每一个加0.5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有效业绩证明须有合同复印件、相对应销售发票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水厂供水规模)原件扫描件,不能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四)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江苏中冠 (略)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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